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会议的组织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总经理马海龙先生提名,聘任韩振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2、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0日
附简历:
韩振江,男,1968年8月出生,会计师。曾担任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靖煤公司红会一矿计划财务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靖煤集团红会一矿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管理中心驻红会一矿财务部门负责人(正科级),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资产财务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振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