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支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在公司的落地实施,督促公司要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提升经营效果和效率。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审议议题共28项;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议题共10项。本人以视频会议的
方式参加了全部会议,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席真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2022年,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针对董事会的各项议题,本人均提前认真准备,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第三方咨询机构的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积极了解议题事项内容。对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利润分配、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予以了积极关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时间 | 针对事项 | 意见结论 |
2022年1月3日 | 1. 与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拟签署安徽石化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 同意 |
2022年3月29日 | 1. 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 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5.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6. 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8.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风险评估报告; 9. 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 10.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同意 |
2022年4月11日 | 1. 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 同意 |
2022年8月29日 | 1. 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 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 3.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 同意 |
2022年12月14日 | 1. 关联方 5000万美元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 | 同意 |
四、其他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与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以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保持定期沟通,持续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在董事的监督下,均得到了落实执行。2022年,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关于定期报告、公司治理和廉洁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廉洁从业情况
本人2022年未出现任何违反廉洁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况。
(此页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席真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