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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5: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独立董事吴锡皓、张正洁、储雪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4-021名称:浙江小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鑫荣大厦13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鑫荣大厦1301-6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池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张盘芳控股股东:张盘芳实际控制人:张盘芳关联关系:持股子公司浙江优米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股东控股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及资金资助系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将与有关联方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确保其公允性,保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1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浙江小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 52.097.147.7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而产生。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经营战略及发展规划需要做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定,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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