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3证券代码:400023 证券简称:南洋5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年9月27日诉讼受理日期:2021年5月13日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姚卫星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林争晖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海南省海运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黎华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约金570,833.08 美元,合计762,625.41美元(按照2021年4月3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672,换算为人民币为4,932,051.052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证据13.债权催收公告(海南日报2016-6-18)证据14.债权催收公告(海南日报2018-5-18)证明:案涉债权已转移至原告名下,原告对该笔债权进行连续的催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暂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维护自身权益,妥善应对本次诉讼,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