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进行了披露。根据主管薪酬审核部门审核,现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定后的2020年度薪酬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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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姓 名 | 职 务 | 2020年度薪酬 (税前,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 社保、企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 备注 |
何旭东 | 董事长 | 18.30 | 3.76 | 2020年8月27日任公司董事长。 |
陈存兵 | 董事、总经理 | 43.92 | 9.11 | |
李洪钧 | 监事会主席 | 35.14 | 9.11 | |
王清杰 | 副总经理 | 35.14 | 9.11 | |
薛小梅 | 副总经理 | 35.14 | 9.11 | |
李同涛 | 副总经理 | 37.36 | 9.11 | |
王建成 | 财务总监 | 31.80 | 9.11 | |
李广林 | 原董事长 | 43.92 | 9.11 | 2020年7月28日因工作变动辞职。 |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薪、2017-2019年任期激励收入、补贴、福利费以及公司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构成,本次核定薪酬仅包含年薪和社保、企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根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年薪比照基本年薪按月预发,考核结束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因此,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核定薪酬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