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23-13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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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应对公司未来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保持充分和足够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铁路运输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煤炭行业和客户需求变化、运价调整都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对公司主要业务、经营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提请投资者对这些风险因素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予以特别关注,谨慎投资。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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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 公司治理…………………………………………………………35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67第六节 重要事项…………………………………………………………70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09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17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18第十节 财务报告………………………………………………………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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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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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东铁路 | 指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大古物流 | 指 | 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酒庄公司 | 指 |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西创运通 | 指 | 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国运 | 指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宁夏煤业 | 指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及重要客户 |
信达资产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重要股东 |
华电国际 | 指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宁夏能源铝业 | 指 |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酿酒公司 | 指 |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
酒业公司 | 指 | 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太中银铁路 | 指 |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南部铁路 | 指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自治区、全区 | 指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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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西部创业 | 股票代码 | 000557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西部创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Ningxia Western Venture Industrial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Western Ventur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旭东 | ||
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一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00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 | ||
办公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002 | ||
公司网址 | http://www.xbcy.nx.cn | ||
电子信箱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国廷 | 紫小平 |
联系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电话 | 0951-3975696、 0951-3975583 | 0951-3975696、 0951-3975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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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951-3975696 | 0951-3975696 |
电子信箱 | -- |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www.stcn.com),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641100624900808C |
以来主营 业务的 变化情况 (如有) | 1996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兼营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业务,汽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 1997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兼营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业务。 2016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仓储和物流、机车和车辆维修;酒店管理,酒店、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018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铁路专用线代运营代维修;仓储和物流、机车和车辆维修;酒店管理,酒店、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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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酒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转供电、转供水业务。 | |
历次控股 股东的 变更情况 (如有) | 1994.01-1999.09,香港中昌国际有限公司; 1999.09-2002.02,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2002.03-2009.06,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07-2012.01,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 2012.01-2016.01,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至今,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1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马磊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 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1,785,385,753.15 | 1,236,622,448.99 | 44.38% | 895,854,77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7,975,763.34 | 225,674,486.79 | 5.45% | 171,683,4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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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6,013,464.18 | 239,299,785.01 | 6.98% | 183,391,478.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48,842,667.34 | 223,340,236.90 | 145.74% | 172,193,637.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32 | 0.1547 | 5.49% | 0.11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32 | 0.1547 | 5.49% | 0.11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3% | 4.29% | 0.04% | 3.39%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 比上年末 增 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元) | 6,131,502,404.49 | 5,770,247,867.30 | 6.26% | 5,472,298,34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02,741,791.28 | 5,376,686,665.95 | 4.20% | 5,147,245,907.9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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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17,696,311.52 | 340,952,561.20 | 449,609,742.66 | 577,127,13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70,944,760.37 | 80,317,103.42 | 76,217,200.51 | 10,496,69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755,521.80 | 80,315,680.56 | 79,346,595.38 | 22,595,66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30,738,092.89 | 185,851,585.49 | 100,459,099.07 | 231,793,889.8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说明:
(一)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22年部分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由此导致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对已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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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更正。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
(二)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量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受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对铁路线上资产计提折旧的影响,2022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低于前三个季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 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190,962.61 | -15,904,198.95 | -75,761.64 | 主要为宁东铁路无缝线路换铺钢轨损失、设备报废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86,673.35 | 1,644,510.74 | 1,409,158.99 | 主要为宁东铁路收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2021年稳岗补贴款、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拨付基于视频智能分析的铁路货运系统财政配套科技专项资金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54,400.00 | -3,297,600.00 | -4,751,200.00 | 宁东铁路所持太中银铁路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21,067.44 | 18,662,8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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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77,676.55 | -3,950,342.20 | 3,635,435.12 | 主要为宁东铁路应收瑞索商贸诉讼案件执行款 |
税务处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 -11,508,758.79 | -11,516,615.09 | -11,758,288.12 | 主要为大古物流需补缴税款计算的税收滞纳金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22,203.22 | -736,131.34 | 167,371.93 | |
合 计 | -18,037,700.84 | -13,625,298.22 | -11,708,027.5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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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铁路运输行业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统筹融合发展,加快综合货运枢纽多式联运换装设施与集疏运体系建设,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多式联运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国办发〔2021〕54号)提出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运输结构调整进入新阶段。2022年10月,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主骨架建设的政策指导,这对加快构建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有效投资、保障国家战略安全,促进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局数据
显示,2022年全国铁路货物运输总量49.3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sj/zxfb/202302/t20230228_191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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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吨,较上年增长4.5%;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35,906.5亿吨公里,较上年增长8.2%。中国地方铁路协会统计数据
显示,2022年全国地方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103,885万吨,较上年增长3.7%;完成货物周转量3,493.63亿吨公里,较上年增长0.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1.45亿元,比上年增长4.7%。
中国地方铁路协会《2022年中国地方铁路统计公报》https://mp.weixin.qq.com/s/mxHBts0NMHHKy6QxAJTBFQ
全国铁路货物运输量(亿吨)地方铁路货物发送量(亿吨)
5,000
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
全国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亿吨公里)地方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亿吨公里)
5,000
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
全国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亿吨公里)地方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亿吨公里)增长率4.5%
增长率4.5%增长率3.7%
增长率3.7%增长率8.2%
增长率8.2%增长率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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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持续深化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研究货运市场和物流市场,开展货运增量攻坚战,加大保通保畅工作力度,铁路运输能力持续提升。全面优化铁路货运布局,全力提升“公转铁”运输承接能力,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优化运输组织,释放运输能力,持续增加货运能力供给,统筹运用线路、站场、机车、机辆和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路网能力利用水平。做好运输服务,稳步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铁路物流网络的通达性、扩大覆盖面
。
(二)煤炭行业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煤炭则是能源供应的“压舱石”。作为大宗物资运输的主力,铁路运输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煤炭等重点物资实行精准保供,彰显货畅其流、保障民生的“铁担当”。
2022年,我国原煤产量45.60亿吨,较上年增加10.52%
。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4.1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9%;煤炭消费量增长4.3%,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2%,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
人民铁道《2022年,铁路客货运输亮点纷呈!》https://mp.weixin.qq.com/s/lsosR1Qjac-dEdH-BcSrnQ
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https://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sj/zxfb/202302/t20230228_191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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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44号)提出,要提升多式联运承载能力和衔接水平,健全园区集疏运体系,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提升宁东铁路及其他铁路专用线综合利用效率,推动物流园区建设,满足煤炭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需求,促进铁路货物运量逐年提升。
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扩大内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多式联运和“公转铁”发展等政策举措,为物流及铁路运输加快发展、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持。铁路运输仍将趋于活跃,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将继续延续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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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铁路运输、供应链贸易服务和葡萄酒销售。
(一)铁路运输。公司铁路运输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的大型煤矿、化工和电力企业等,主要运输货物为煤炭,运营里程300公里,总延展长581公里,基本形成具备3大外运出口的“半环形”铁路网,担负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炭、油品、化工物资等工业原料和产品的运输重任。公司铁路运输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费、杂费、代维代管费。
(二)供应链贸易服务。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以铁路运输为依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上下游客户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销售、信息等服务。
(三)葡萄酒销售。公司葡萄酒业务的主要产品为“银广夏”和“詹姆斯酿”系列干红、干白葡萄酒、白兰地及蒸馏酒,均以自产酿酒葡萄为原料,委托加工销售。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区位优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绿色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与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共同构成国家能源“金三角”,是宁夏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西北首个产值过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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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化工园区。宁东铁路因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而建,是基地内唯一一家地方铁路运输企业,拥有“两纵一横”的区域干线结构,为宁东地区各企业提供原材料和产品运输服务。
(二)路网优势。宁东铁路拥有较为完善的路网条件,分别与国家铁路包兰线大坝站、太中银铁路梅花井站、内蒙古三新铁路上海庙站接轨,具备通向全国各地的铁路运输通道。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主要大型煤矿、电厂、煤化工企业、工业园区企业建有专用线并与宁东铁路接轨,货物的集疏运系统较为完善,实现了大宗货物运输的高效联通和无缝衔接。
(三)市场优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辐射地区煤炭需求旺盛,煤制油、煤化工等白货产品也存在外运需求,铁路运输货源充足。公司铁路运输及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的服务对象多为央企、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客户资源比较稳定,货款回收能力较强。
(四)管理优势。公司在铁路运营、线路维护、机车维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完善的铁路运输生产管理体系,构建了符合宁东铁路运输生产特色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和运输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培养了一批铁路运输专业人才和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具备丰富的铁路运营管理经验。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538.58万元,较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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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123,662.24万元增长44.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97.58万元,较2021年度22,567.45元增长5.45%。公司2022年度业绩较2021年度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2022年度铁路货物运量6,748万吨,较上年6,227万吨增加了521万吨,运输收入同比增加6,585.96万元;
(2)2022年度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加48,531.86万元;
(3)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381.44万元;
(4)2022年度对铁路线上资产计提折旧4,155.60万元。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785,385,753.15 | 100% | 1,236,622,448.99 | 100% | 44.38% |
分行业 | |||||
运输服务 | 1,126,115,125.14 | 63.07% | 1,060,295,421.16 | 85.74% | 6.21% |
供应链 服务 | 644,504,555.03 | 36.10% | 159,185,975.69 | 12.87% | 304.88% |
葡萄酒及其他行业 | 14,766,072.98 | 0.83% | 17,141,052.14 | 1.39% | -13.86% |
分产品 | |||||
货运 | 1,126,115,125.14 | 63.07% | 1,060,295,421.16 | 85.74% | 6.21% |
供应链 贸易服务 | 644,504,555.03 | 36.10% | 159,185,975.69 | 12.87% | 30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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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 及其他 | 14,766,072.98 | 0.83% | 17,141,052.14 | 1.39% | -13.86% |
分地区 | |||||
国内 | 1,785,385,753.15 | 100.00% | 1,236,622,448.99 | 100.00% | 44.3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分行业 | ||||||
运输服务 | 1,126,115,125.14 | 763,468,334.69 | 32.20% | 6.21% | 8.06% | -1.17% |
供应链 服务 | 644,504,555.03 | 601,439,264.56 | 6.68% | 304.88% | 306.27% | -0.32% |
分产品 | ||||||
货物运输 | 1,126,115,125.14 | 763,468,334.69 | 32.20% | 6.21% | 8.06% | -1.17% |
供应链 贸易服务 | 644,504,555.03 | 601,439,264.56 | 6.68% | 304.88% | 306.27% | -0.32% |
分地区 | ||||||
国内 | 1,770,619,680.17 | 1,364,907,599.25 | 22.91% | 45.19% | 59.72% | -7.0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20 —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 额 | 占营业 成本比重 | 金 额 | 占营业 成本比重 | ||
运输服务 | 763,468,334.69 | 55.44% | 706,515,511.18 | 81.38% | 8.06% |
供应链 服务 | 601,439,264.56 | 43.67% | 148,040,852.21 | 17.05% | 306.27% |
葡萄酒及其他行业 | 12,298,405.52 | 0.89% | 13,622,653.42 | 1.57% | -9.72%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424,748,792.0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9.8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8.03%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 总额比例 |
1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14,586,739.71 | 68.03% |
— 21 —
2 |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69,475,696.41 | 3.89% |
3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2,440,007.87 | 2.94% |
4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4,471,434.64 | 2.49% |
5 | 宁夏昱尧煤业有限公司 | 43,774,913.42 | 2.45% |
合计 | -- | 1,424,748,792.05 | 79.8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中,“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747,725,097.9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7.3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陕西程悦能源有限公司 | 516,004,728.96 | 53.35% |
2 | 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 89,162,430.00 | 9.22% |
3 | 海南申缔全域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70,789,492.76 | 7.32% |
4 | 中铁一局集团 | 41,100,760.23 | 4.25% |
5 |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30,667,685.97 | 3.17% |
合计 | -- | 747,725,097.92 | 77.3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 22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中,“陕西程悦能源有限公司”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 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680,124.69 | 1,840,020.96 | -8.69% | |
管理费用 | 74,821,863.36 | 70,218,859.23 | 6.56% | |
财务费用 | -35,872,460.79 | -23,164,769.46 | 54.86% | 报告期货币资金增加使存款利息收入同比上升。 |
研发费用 | 11,204,070.25 | 5,176,097.84 | 116.46% | 报告期研发项目和研发投入增加。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 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 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氢动能机车联合研发项目 | 创新研发铁路氢动力机车。推动大功率氢燃料电池在机车上的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氢动力机车检修和运用规范。 | 完成整车研发工作 | 研发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动力机车,为加快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变革进行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 | 为公司未来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研究的依据与实验数据。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
— 23 —
地方铁路无线传输网络补强及4G/5G应用场景研究项目 | 研发基于4G、5G通信和北斗定位技术的行车安全预警系统。 | 已完成研发工作 | 实现铁路行车在道口的预警功能,延伸司机瞭望距离,加强道口安全管理。 | 是公司通过先进技术提升安全装备水平的科研探索。 |
机车远程智能控制系统(无人驾驶) | 研发机车遥控装置,由调车长通过操作便携式控制器遥控机车进行调车作业。 | 已完成研发工作 | 提高调车效率和安全性,减少调车作业人员。 | 通过技术创新,为公司优化作业模式和资源配置进行探索。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6 | 31 | 16.1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31% | 2.79% | 0.5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18 | 15 | 20.00% |
硕士 | 1 | 0 | -- |
本科以下 | 17 | 16 | 6.2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 | 2 | 100.00% |
30-40岁 | 25 | 22 | 13.64% |
40岁以上 | 7 | 7 | 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1,204,070.25 | 5,176,097.84 | 116.4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3% | 0.42% | 0.21% |
— 2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91,539,356.46 | 1,164,262,758.70 | 131.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2,696,689.12 | 940,922,521.80 | 127.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842,667.34 | 223,340,236.90 | 145.7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477.52 | 207,696.65 | 30.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29,067.33 | 20,633,409.96 | 20.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57,589.81 | -20,425,713.31 | 20.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1,518.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1,518.48% |
— 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1,666,133.24 | 201,523,157.71 | 148.9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57,280,307.91 | 1,128,615,403.31 | 135.45% | 供应链贸易业务收入增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1,625,027.55 | -100.00% | 本年无税费返还事项。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88,620,963.53 | 537,369,940.29 | 214.24% | 供应链贸易业务支出增加。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3,284,094.95 | 117,122,949.95 | 22.34%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95,724.61 | 17,249,194.17 | 30.42% | 主要因大古物流账户被冻结导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1,477.52 | 207,696.65 | 30.71% | 本年处置房产及储酒罐。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4,929,067.33 | 20,633,409.96 | 20.8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1518.48% | 本期质押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26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 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254,400.00 | 2.41% | 宁东铁路对太中银铁路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是 |
资产减值 | -23,494,746.46 | -7.80% |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 是 |
营业外 收入 | 6,084,493.21 | 2.02% | 主要为宁东铁路应收瑞索商贸诉讼案件执行款。 | 否 |
支出 | 36,213,818.89 | 12.02% | 主要为宁东铁路开展无缝线路换铺项目钢轨损失、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以及大古物流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计提的税收滞纳金。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 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 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 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681,633,329.58 | 27.43% | 1,136,480,814.97 | 19.70% | 7.73% | 收入增长后的经营积累。 |
应收账款 | 226,797,859.84 | 3.70% | 166,685,625.09 | 2.89% | 0.81% | 因西创运通供应链贸易业务量增大带动应收账款增加。 |
存货 | 45,930,939.83 | 0.75% | 47,595,007.99 | 0.82% | -0.07% | 主要由酒庄公司加大葡萄酒销售力度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 27 —
投资性房地产 | 108,633,990.07 | 1.77% | 115,581,108.41 | 2.00% | -0.23% | 主要因酒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部分房产报废所致。 |
固定资产 | 3,122,491,438.85 | 50.93% | 3,219,487,496.57 | 55.79% | -4.86% | 主要因铁路线上资产计提折旧、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
在建工程 | 24,980,182.17 | 0.41% | 10,348,962.22 | 0.18% | 0.23% | 主要为宁东铁路开展电气化建设改造项目、信号改造项目等工程所致(项目增加且投入增加)。 |
合同负债 | 23,011,681.89 | 0.38% | 9,701,255.80 | 0.17% | 0.21% | 主要为子公司预收客户运费及货款。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0,224,000.00 | 7,254,400.00 | 167,478,4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5,295,728.48 | -67,979,759.66 | 77,315,968.82 |
— 28 —
上述合计 | 305,519,728.48 | 7,254,400.00 | -67,979,759.66 | 244,794,368.82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2,968,088.6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利息及大古物流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67,000,000.00 | 用于对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 |
合 计 | 119,968,088.68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 29 —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6,238,417.77 | 0.00 | --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 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 业务 | 投资 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 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 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 进展 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 (如有) |
西创运通 | 供应链 管理 服务 | 增资 | 7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供应链 服务 | 已 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2年11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7)、“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
合计 | -- | -- | 70,0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 30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 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 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 实现的 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 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 (如有) |
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 工程项目 | 自建 | 是 | 铁路运输 | 6,238,417.77 | 6,238,417.77 | 自筹 | 0.42%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2年 06月 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24)、“关于子公司宁东铁路公司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 |
2022年 10月 1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0) | |||||||||||
合计 | -- | -- | -- | 6,238,417.77 | 6,238,417.77 | -- | -- | 0.00 | 0.00 | -- | -- | -- |
— 31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宁东铁路 | 子公司 | 铁路运输 | 3,533,368,100 | 4,915,560,657.79 |
西创运通 | 子公司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0,000 | 257,619,130.92 |
— 32 —
酒庄公司 | 子公司 | 葡萄酒加工销售 | 20,000,000 | 197,199,430.46 | |||
大古物流 | 子公司 | 运输服务 | 10,000,000 | 15,362,623.44 | |||
公司名称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宁东铁路 | 4,439,795,931.70 | 1,016,479,921.15 | 285,236,905.49 | 220,002,017.32 | |||
西创运通 | 127,768,897.28 | 955,521,452.40 | 71,042,693.01 | 53,278,944.87 | |||
酒庄公司 | 155,958,693.49 | 16,243,994.20 | -11,901,566.40 | -10,778,540.00 | |||
大古物流 | -127,963,104.41 | 590,498.01 | -10,918,260.7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经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西创运通增资。西创运通增资已完成,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3年,物流行业在宏观经济中的地位愈加凸显,物流基础设施地位持续提高,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关注从企业微观层面逐渐上升到产业层面、国家安全层面,公司战略性资源优势不断增强。公司将加快与现有物流体系融合,全力实现新跨越、取得新突破、谋求新发展。
(一)铁路运输
— 33 —
铁路运输业务作为公司总体盈利的主要来源,运输价格由自治区政府调控,受宏观经济走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环保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煤电区域整合工作的深入推进,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运营区域内存在平交道口安全事故、违规翻越围网、高温暴雨极端天气等安全风险。
公司将上下协同稳定管内运量,多点发力提升外煤运量,多措并举强化非煤运输,着力提升铁路运力运效,保障管内煤炭应装尽装、应运尽运。强化协同发展,充分释放新优势新产能,主动对接国家能源集团铁路、港口板块企业,推动公铁联运、铁铁转运,打通疆煤出区新路径,扩大煤化工产品外运、外煤进宁、矿石等大宗物资反向运输,形成新的增长点。持续拓展非煤货运市场,逐步形成公铁海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抓好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积极推进对外大通道建设,抓紧落实“公转铁”要求,推动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扩大园区企业专用线接入比例。
(二)供应链贸易服务
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煤炭,煤炭行业供需变化以及市场价格波动,对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的收入和成本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坚持市场导向,积极推动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贸易“互融互促、双轮驱动”,主动拓展区内发电、供热企业等需求市场,扩大外煤进宁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千方百计引流上线,推进国家能源集团铁路大通道全程
— 34 —
物流业务,把牢物流业务基本盘。积极开展疆煤、陕煤进宁,充分发挥自有铁路优势,推进蒙煤进宁全程物流业务,推进底开门车和集装箱疆煤进宁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依托现有站点和铁路专用线,谋划物流基地建设,拓展仓储、装卸、配送等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 地点 | 接待 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 1月1日 - 2022年 12月 31日 | 本 公司 | 电话 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27人次,咨询的主要内容为:公司经营情况、股东股份转让进展、大股东减持事项、业绩预告披露时间等。公司未提供书面资料。 | -- |
2022年 5月 16日 | 本 公司 | 其他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参与“2022年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在线回复投资者咨询。 | 详见2022年5月18日在深交所互动易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35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制订了《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安全健康环保五个专门委员会,制订有相应的工作细则。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制订岗位职责和职位的说明书,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披露条件的会议决议均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
— 36 —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均能够有效实施并得到不断修订和完善,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和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达到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国家法律法规有效遵循和公司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目的。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拥有独立的资产。
(二)人员方面。公司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上与主要股东分开,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有独立的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三)财务方面。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完整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以及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决策和管理机构,控股
— 37 —
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五)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经营完全独立,拥有独立的运输、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系统,主要业务均通过自身系统完成。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 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 参与比例 | 召开 日期 | 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 年度 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8.61% | 2022年 05月 20日 | 2022年 05月 2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
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 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06% | 2022年 12月 15日 | 2022年 12月 1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53)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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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 | 其他增减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何旭东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9 | 2020年08月2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存兵 | 董事 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巫斌伟 | 董事 | 现任 | 男 | 39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清亮 | 董事 | 现任 | 男 | 48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韩鹏飞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6年09月0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 勇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20年08月2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尤 军 | 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1年05月1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许志平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男 | 62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文君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春芳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女 | 57 | 2018年04月12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徐孔涛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男 | 63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洪钧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60 | 2017年12月06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马 腾 | 监事 | 现任 | 男 | 36 | 2021年05月1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冯 军 | 监事 | 现任 | 男 | 52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高宝科 | 监事 | 现任 | 男 | 41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建勋 | 监事 | 现任 | 男 | 53 | 2021年06月03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清杰 | 副总 经理 | 现任 | 男 | 58 | 2016年05月2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 39 —
薛小梅 | 副总 经理 | 现任 | 女 | 60 | 2017年12月01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同涛 | 副总 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唐 锋 | 财务 总监 | 现任 | 男 | 52 | 2022年06月29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国廷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7 | 2022年03月28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杨进川 | 董事 | 现任 | 男 | 45 | 2017年05月03日 | 2022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谢保忠 | 监事 | 现任 | 男 | 59 | 2019年11月15日 | 2022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建成 | 财务 总监 | 任免 | 男 | 49 | 2017年07月28日 | 2022年01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登昭 | 董事会秘书 | 任免 | 男 | 59 | 2015年11月10日 | 2022年03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因个人原因,王建成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经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经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刘登昭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吴国廷为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九届董事会。
因任期届满,经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杨进川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谢保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1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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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暨董事会秘书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9)、2022年12月16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吴国廷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2年03月28日 |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唐 锋 | 财务 总监 | 聘任 | 2022年06月29日 |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巫斌伟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15日 |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吴清亮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15日 |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许志平 | 独立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15日 |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冯 军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15日 |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高宝科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15日 |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王建成 | 财务 总监 | 解聘 | 2022年01月11日 | 因个人原因辞职,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刘登昭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2年03月27日 | 工作调整,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杨进川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12月14日 |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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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忠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12月14日 | 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何旭东,大学学历。历任贺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贺兰县副县长、副书记,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永宁县委副书记、县长,青铜峡市市长,吴忠市副市长,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存兵,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副处长,考核分配处副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巫斌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煤田地质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监事工作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宁夏国运铁建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监事,西北轴承集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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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清亮,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电国华神木发电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项目管理部业务经理,三河发电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国华锦界能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研究中心总经理,神华国华(北京)分布式能源科技公司战略总经理,神华北电胜利能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韩鹏飞,大专学历。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综合管理部主管、业务部主管、业务一处处长等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业务二处处长(高级经理),宁夏灵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9月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尤军,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监、党委巡察组组长等职务。现任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集团三级咨询”。2021年5月17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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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勇,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夏中利淇晖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监事。2020年8月27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许志平,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2022年12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兰州铁路局银川分局中卫机务段代理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兰州铁路局银川分局迎水桥机务段纪委书记,兰州铁路局银川分局石嘴山车站党委书记,兰州铁路局银川车务段党委副书记、段长,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货运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君,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年1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所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夏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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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芳,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2018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12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孔涛,大学本科学历,律师,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办公厅法规处副处长,北京大众律师事务所、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北京尚公(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洪钧,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组织部)副处长(副部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监察室)副书记(主任)、企业改革处处长、企业改革发展处处长,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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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腾,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律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营业部业务专员,西部通用航空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公司律师,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审计部)部长,宁夏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董事,银西铁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17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冯军,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灵武矿务局财务处生产财务科副科长,灵州集团公用工程管理公司总会计师,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神华宁煤集团亘元房地产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神华宁煤集团能源工程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神华宁煤集团核算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任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宁夏海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高宝科,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卫监管分局科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嘴山监管分局科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银川资产管理部职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综合管理处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高级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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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高级副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建勋,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铁道部第一工程局新线铁路运输处铺架一段党委办公室政工干事、工会主席,宁夏大古铁路公司运技科安监主任,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生产指挥中心安监室副主任、安全监察处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兼)、机辆段副段长兼党支部书记、机辆段段长兼党支部书记,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机辆段段长兼党总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技术装备处处长,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技术装备部部长兼物资供应部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后勤保障部副部长,现任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6月3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王清杰,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大古铁路公司工务段副段长、段长、安全监察处处长,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董事会秘书,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薛小梅,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历任宁夏商业集团公司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处长、机关党支部书记,中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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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业集团公司人事教育处处长、董事会董事、机关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同涛,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调度中心副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车务段段长,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宁夏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宁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吴国廷,研究生学历,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宁夏政府办公厅副处长,宁夏政协办公厅副处长、秘书处处长、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宁夏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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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 期 | 任期终止 日 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巫斌伟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监事工作部副部长 | 2022年06月01日 | 2023年01月20日 | 是 |
吴清亮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2022年04月26日 | -- | 是 |
韩鹏飞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业务二处处长(高级经理) | 2021年08月10日 | -- | 是 |
马 腾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法律合规部(审计部)部长 | 2022年01月03日 | -- | 是 |
冯 军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部总经理 | 2022年04月07日 | -- | 是 |
高宝科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 2022年01月26日 | --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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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巫斌伟 | 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 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 2023年01月21日 | -- | 是 |
宁夏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08月01日 | 2023年02月13日 | 否 | |
宁夏香渔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07月01日 | 2023年02月13日 | 否 | |
宁夏国运铁建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01日 | -- | 否 | |
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3月01日 | -- | 否 | |
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3月01日 | -- | 否 | |
韩鹏飞 | 宁夏灵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4年09月01日 | -- | 否 |
尤 军 |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 集团三级咨询 | 2020年11月01日 | -- | 是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03月01日 | -- | 否 | |
王 勇 |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 财务资产部主任 | 2020年06月24日 | -- | 是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年09月09日 | -- | 否 | |
宁夏中利淇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8月04日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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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宁东尚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02日 | -- | 否 | |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6月30日 | -- | 否 | |
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9月06日 | -- | 否 | |
华电隆光(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22日 | -- | 否 | |
华电(灵武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22日 | -- | 否 | |
宁夏华电贝利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22日 | -- | 否 | |
张文君 | 宁夏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0年04月01日 | -- | 是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4月13日 | 2024年05月25日 | 是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22日 | 2023年05月21日 | 是 |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07日 | 是 | |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4月26日 | 2025年04月25日 | 是 | |
吴春芳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0月08日 | 2024年10月07日 | 是 |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27日 | 2025年12月26日 | 是 | |
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5日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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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孔涛 | 北京尚公(海口)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19年11月26日 | -- | 是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07日 | 是 | |
马 腾 | 宁夏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02月10日 | -- | 否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3月01日 | -- | 否 | |
银西铁路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01月01日 | -- | 否 | |
冯 军 | 宁夏海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01日 | -- | 否 |
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01日 | -- | 否 | |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1月01日 | -- | 否 | |
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1月01日 | -- | 否 | |
张建勋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2019年07月22日 | -- | 是 |
李同涛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2020年06月30日 | 2023年02月21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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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公司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提案》《关于监事薪酬的提案》,董事和监事薪酬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年薪、补贴、福利费以及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2021年考核兑现的部分绩效薪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范围内。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核定后的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7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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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30)。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 名 | 职 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 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 公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
何旭东 | 董事长 | 男 | 59 | 现任 | 67.94 | 否 |
陈存兵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67.94 | 否 |
巫斌伟 | 董事 | 男 | 39 | 现任 | 0 | 是 |
吴清亮 | 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0 | 是 |
韩鹏飞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0 | 是 |
王 勇 | 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0 | 否 |
尤 军 | 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0 | 否 |
许志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现任 | 0 | 否 |
张文君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7 | 否 |
吴春芳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现任 | 7 | 否 |
徐孔涛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现任 | 7 | 否 |
李洪钧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现任 | 59.83 | 否 |
马 腾 | 监事 | 男 | 36 | 现任 | 0 | 是 |
冯 军 | 监事 | 男 | 52 | 现任 | 0 | 是 |
高宝科 | 监事 | 男 | 41 | 现任 | 0 | 是 |
张建勋 | 监事 | 男 | 53 | 现任 | 41.33 | 否 |
王清杰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现任 | 59.83 | 否 |
薛小梅 | 副总经理 | 女 | 60 | 现任 | 59.83 | 否 |
— 54 —
李同涛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62.72 | 否 |
唐 锋 | 财务总监 | 男 | 52 | 现任 | 21.17 | 否 |
吴国廷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现任 | 46.07 | 否 |
杨进川 | 董事 | 男 | 45 | 现任 | 0 | 是 |
谢保忠 | 监事 | 男 | 59 | 现任 | 0 | 是 |
王建成 | 财务总监 | 男 | 49 | 任免 | 13.72 | 否 |
刘登昭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9 | 任免 | 56.65 | 否 |
合 计 | -- | -- | -- | -- | 578.03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 日期 | 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2年 01月 11日 | 2022年 01月 12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2年 03月 16日 | 2022年 03月 17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7)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2年 03月 28日 | 2022年 03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暨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 04月 26日 | 2022年 04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
— 55 —
第十九次会议 (临时会议) | 06月 29日 | 06月 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
第二十次会议 (临时会议) | 07月 29日 | 07月 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31)决议公告 |
第二十一次会议 | 08月 23日 |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 10月 27日 | 2022年 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2年 11月 28日 | 2022年 11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7) |
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2年 12月 15日 | 2022年 12月 1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54)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何旭东 | 10 | 4 | 6 | 0 | 0 | 否 | 2 |
陈存兵 | 10 | 4 | 6 | 0 | 0 | 否 | 2 |
巫斌伟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吴清亮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 56 —
韩鹏飞 | 10 | 4 | 6 | 0 | 0 | 否 | 2 |
王 勇 | 10 | 2 | 8 | 0 | 0 | 否 | 2 |
尤 军 | 10 | 4 | 6 | 0 | 0 | 否 | 2 |
许志平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张文君 | 10 | 3 | 7 | 0 | 0 | 否 | 2 |
吴春芳 | 10 | 4 | 6 | 0 | 0 | 否 | 2 |
徐孔涛 | 10 | 0 | 1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2022年3月16日,独立董事徐孔涛就公司增资入股南部铁路进展情况提出关注,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出具《关于南部铁路有关事项的回复》,就投资主体、投资进展、协议签署等事项进行说明。
2022年8月22日,独立董事徐孔涛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收入与利润增长情况、大古物流破产清算进展提出关注。公司出具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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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 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 略 委员会 | 何旭东 陈存兵 杨进川 张文君 韩鹏飞 | 1 | 2022年 06月 22日 | 审核《关于子公司宁东地区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的提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战略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审议提案。 | 无 | 无 |
审 计 委员会 | 张文君 吴春芳 尤 军 | 4 | 2022年 01月 25日 | 审阅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在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财务数据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所有提案。 | 无 | 无 |
2022年 04月 20日 | 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和财务报表,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
— 58 —
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2年 08月 11日 | 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 01月 14日 | 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提 名 委员会 | 吴春芳 徐孔涛 陈存兵 | 4 | 2022年 03月 21日 | 审核拟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同意将吴国廷作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 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所有提案。 | 无 | 无 |
2022年 06月 22日 | |||||||
审核拟任财务总监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同意将唐锋作为财务总监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2022年 11月 21日 | 审核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同意将尤军、王勇、何旭东、陈存兵、吴清亮、巫斌伟、韩鹏飞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志平、张文君、吴春芳、徐孔涛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 |
— 59 —
议。 | |||||||
2022年 12月 15日 | 审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同意将陈存兵、王清杰、薛小梅、李同涛、唐锋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吴国廷作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紫小平作为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 ||||||
薪酬 与考核 委员会 | 徐孔涛 张文君 王 勇 | 2 | 2022年 04月 20日 | 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和讨论,一致通过所有提案。 | 无 | 无 |
2022年 07月 21日 | 审核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安全 健康 环保 委员会 | 何旭东 陈存兵 杨进川 | 0 | -- | 不适用 | 安全健康环保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对公司安全、 | 无 | 无 |
许志平 王 勇 尤 军 | 0 |
— 60 —
健康、环保、社会责任、“双碳目标”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5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27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92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92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811 | |
销售人员 | 9 | |
技术人员 | 69 | |
财务人员 | 20 | |
行政人员 | 163 | |
其 他 | 20 | |
合 计 | 1,092 |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研究生 | 28 |
— 61 —
大学本科 | 319 |
大学专科 | 324 |
中 专 | 273 |
高中及以下 | 148 |
合 计 | 1,092 |
2、薪酬政策
充分发挥工资总额的考核分配作用,坚持“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制定并持续修改完善《员工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与贡献、绩效和企业效益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制度,按岗变薪变动态管理(员工薪酬包括:固定薪酬、浮动薪酬、津贴补贴、保险福利等),保持薪酬的外在竞争性和内在公平性,科学发挥薪酬绩效的激励作用。
3、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年度培训计划,2023年计划开展党性教育、管理业务、技能提升、安全生产4类重点培训项目。公司总部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在培训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重点培训项目计划,明确重点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参训范围、时间要求、责任部门等,各部门和子公司根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员工教育培训按照各负其责、分级培训的要求,由各子公司分别编制本单位年度重点培训计划,重点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与业务能力。
— 62 —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开展《内部控制手册》修订工作。随着子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量不断的扩大,公司在《内部控制手册-2021版》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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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结合现行制度,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2022版》,员工的合规意识、内控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逐渐增强,内控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
(2)开展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利用穿行测试等方法,判定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执行程度,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事项予以提示,及时预警7次,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尽可能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进一步修改完善内控风险制度工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4)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按照《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发布风险信息收集通知,全面开展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风险管理宣贯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根据风险事项及风险影响程度,判定风险等级,更新公司2022年度风险数据库,对中高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判定风险管控程度,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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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16)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9.89%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改正; ⑤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公司股票停牌或直接影响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 重要缺陷: ①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但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改正; ③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④高风险的领域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存在未经授权/审批的业务操作;对特殊业务没有遵循会计操作准则也没有补偿 | 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受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 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 ⑤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⑦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②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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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控制; ⑤公司股票因财务报告重要会计差错出现异常波动,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一般缺陷: ①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②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3% 错报≥利润总额5% 错报≥净资产1%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3%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净资产0.5%≤错报<净资产1%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的1% 错报<利润总额的3% 错报<净资产的0.5% | 重大缺陷: 损失≥300万元 重要缺陷: 100万元≤损失<300万元 一般缺陷: 损失<1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西部创业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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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宁夏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证监发〔2020〕210号)要求,公司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67 —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地方、行业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文件,积极参加环保培训,通过设备改造、技术升级、能源合理利用等措施将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在生产经营中,扎实推进“双增双节”活动,积极开展机车节油攻关,加大机车燃油成本控制;强化现场监督指导,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对铁路运输环节产生的废机油和废蓄电池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委托具有报废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施工设计阶段充分考虑环境与生态保护;施工实施阶段严格遵守环保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无缝线路换铺,降低行车振动及噪声。在日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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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沿线站点食堂全部完成燃气改电工作,逐步开展古窑子及沿线站点办公楼外墙保温施工,职工食堂、公寓产生的垃圾交由专业机构统一收运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铁路运输行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始终践行国企初心使命,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应尽职责、应有之义,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将经营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在努力提高盈利能力、为股东创作价值的同时,努力实现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社会责任目标。
公司2022年履行社会责任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编号:2023-15)全文。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紧密结合自治区“四大提升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致富提升行动,主动参与乡村建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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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3个驻村工作队。2022年,落实1个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驻村工作“造血”功能,不断拓宽村民致富路。解决驻村工作队冬季取暖用煤14.2吨,落实驻村队员各项待遇补助,确保驻村队员驻得下、安心干、有成效。认真落实自治区国资委“金秋助学”活动要求,对49名新考入大学的困难学生发放补助金
9.8万元,彰显担当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采购发放农户滞销蔬菜,协助做好运输,免费发放各类蔬菜共计17,590斤,有效履行了国企担当,解决农户后顾之忧。公司派驻柳泉乡红塔村的驻村第一书记王玉杰在红寺堡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2022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023年,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谋划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并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编号:
2023-15)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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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承诺 | “本公司将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或合理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履行有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2年09月06日 | 9999-12-31 | 履行 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和消除重组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形成同业竞争,宁国运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确认和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 | 2016年02月01日 | 9999-12-31 | 正常 履行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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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其他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行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 | “为减少并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交易对方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 | 2016年02月01日 | 9999-12-31 | 正常 履行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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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承诺 | 诺: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地赔偿或补 |
— 73 —
偿。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承诺人。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 | 2016年02月01日 | 9999-12-31 | 正常 履行 中 |
— 74 —
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裁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及其全资、控股公司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 其他 承诺 |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于2014年12月23日签署《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就解决银广夏原关联方占款处置和担保损失问题进行约定并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原关联方占款处置损失: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 | 2016年02月01日 | 9999-12-31 | 交易对方已依照《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就前述9,89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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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保损失补偿协议》,银广夏因原关联方占款承担的损失金额为4,284.01万元。对此,交易对方同意,因处置前述占款所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对方以其持有宁东铁路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的等值部分进行补偿。 2.原关联方担保损失: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银广夏已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农业银行清偿债务5,613.20万元,并由此形成关联方担保损失5,613.20万元。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酿酒公司向世界银行贷款498万美元(折合人名币3,403.6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银广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了反担保并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对此,交易对方同意,按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对方各自持有宁东铁路的股权比例在损失确认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各股东方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宁东铁路股东权益补偿的原关联方占款处置和担保损失金额共计9,897.21万元。另外,还可能因酿酒公司向世界银行贷款事项,在相关方主张权利时为银广夏承担担保责任 | 万元原关联方占款处置和担保损失金额进行了补偿,其他承诺正在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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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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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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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前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公布之日起施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资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铁路线上资产(钢轨及道岔、轨枕、道砟)折旧方法进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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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22年部分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由此导致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对已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4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马磊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李耀忠2年、马磊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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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2022年5月2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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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讼 (仲 裁) 基本情况 | 涉案 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 讼 (仲 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 讼 (仲 裁) 判决执行情况 | 披 露 日 期 | 披 露 索 引 |
西部创业诉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葡萄酒原酒销售及加工合同纠纷案 | 30.43 | 否 | -- | 金凤区法院(2016)宁0106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西部创业与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原酒销售加工合同》;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西部创业货款、贴标费、包装材料损失及违约金共计30.43万元;银川市保华防火门窗有限公司对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 2017年5月22日,公司向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2021年6月,公司前往银川市保华防火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地查找,暂无执行线索。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银川市保华防火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17年 08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72) |
2019年 08月 07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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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大古物流诉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煤炭贸易纠纷案 | 618.4 | 否 | -- | 银川中院(2017)宁01民初74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大古物流退还预付货款580.38万元并支付利息10万元,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大古物流退还预付货款50万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退还预付货款150万元;于2018年8月30日前退还预付货款150万元;于2018年11月15日前退还预付货款240.38万元;如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任意一笔款项未足额支付,需向大古物流支付利息18.74万元、律师费9.28万元,大古物流有权对剩下全部货款申请强制执行。 | 大古物流已于2018年5月2日向银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9年、2022年分别执行回46.96万元、136.11万元。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17年 11月 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
2018年 08月 01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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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4月 29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大古物流诉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 | 479.95 | 否 | -- | 金凤区法院(2017)宁0106民初7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古物流支付煤炭款、利息合计476.77万元,并以437.9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2日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案件受理费2.29万元,由大古物流 | 大古物流已于2018年6月1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3月大古物流申请查询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企业内档,因其2012年申报未开展经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2022年5月12日,大古物流向金 | 2017年 11月 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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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0.22万元,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负担2.07万元。 | 凤区法院递交追加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股东钦平安为被执行人申请书,7月19日召开听证会,9月15日收到金凤区法院(2022)宁0106执异22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大古物流追加申请。大古物流遂提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金凤区法院于2022年9月30日立案。2023年4月10日,向法院提交钦平安个人身份信息材料,等待法院公告。 | 2018年 02月 0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2022年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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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诉黄居彬、黄举天合同纠纷案 | 375.98 | 否 | -- | 2019年4月25日,金凤区法院(2019)宁0106民初396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黄居彬、黄举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340万元及违约金35.98万元;案件受理费1.88万元由黄居彬、黄举天负担。2019年5月7日,金凤区法院以公告方式向黄居彬、黄举天送达民事判决书。在规定期限内,黄居彬、黄举天未提出上诉。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11月27日,金凤区法院向公司送达系列《执行裁定》并终结执行程序,将黄居彬、黄举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冻结黄居彬、黄举天在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价值381.89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为2年。2020年至今,公司5次前往河北唐山和吉林白山了解黄居彬、黄举天财产信息。2021年8月,经公司申请,金凤区法院续行冻结黄居彬、黄举天在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价值381.89万元的股权,同时冻结了黄举天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年10月,法院裁定继续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黄举天名下两处房产。2021年10月,黄举 | 2019年 04月 29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19) |
2019年 08月 07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 ||||||
2019年 10月 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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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前妻刘建红提出异议,金凤区法院(2022)宁0106执异13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刘建红异议请求,刘建红不服裁定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向金凤区法院立案。2022年9月14日,因刘建红未到庭参加诉讼,金凤区法院宁(2022)宁0106民初11162号民事裁定书按刘建红撤诉处理。2023年2月24日,金凤区法院根据公司申请,抽取评估公司,对黄举天和刘建红已查封房产进行评估。 | 2020年 03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
2021年 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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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宁东铁路诉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923.49 | 否 | -- | 2020年1月8日,兴庆区法院(2019)民初1675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宁东铁路停车服务费、违约金合计841.95万元;宁东铁路对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199辆自备车享有留置权,有权对上述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拖欠款项内优先受偿。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9月25日银川中院(2020)宁01民终10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根据宁东铁路申请,兴庆区法院已对银川瑞索商贸199辆自备车进行处置。宁东铁路共计收到执行款909.85万元。本案现已执行终结。 | 2020年 03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
2020年 04月 29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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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8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36) |
10月 30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3) |
2021年 04月 17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3) |
— 89 —
2021年 08月 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2022年 04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2022年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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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大古物流诉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纠纷案 | 410.8 | 否 | -- | 2021年6月28日,在金凤区法院调解下,大古物流与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在扣减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转让债权183.28万元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向大古物流支付剩余货款188.22万元。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如不能按约定履行,大古物流可就未履行金额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再支付违约金15万元。 | 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未执行调解协议,大古物流于2021年9月1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2021)宁0106执5448号《限制消费令》,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2021年12月8日裁定终结执行。2022年3月,公司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律师调查申请书》,对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 | 08月 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2021年 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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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工商内档进行查询。2022年8月,大古物流向金凤区法院递交追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两位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书,2023年3月6日,金凤区法院追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两位股东为被执行人。2023年4月14日召开听证会,等待法院裁定。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2022年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卢洲洋诉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部创业、广夏商贸债权债务概 | 922.57 | 否 | -- | 2022年9月29日,兴庆区法院(2022)宁0104民初39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卢洲洋清偿675.82万元,本案诉讼费58,616元、公告费300元由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夏商贸有限公司 | -- | 2021年 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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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转移合同纠纷案(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和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驳回卢洲洋其他诉讼请求。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已上诉至银川市中院,2023年3月13日开庭,等待判决。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宁东铁路诉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线路维护、 | 160.11 | 否 | -- | 2021年9月24日、10月15日,银川中院做出(2021)宁01民初字1283号、1284号、1285号、1286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双方签订的《线路租赁合同》《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判令宝塔 | 2021年12月24日,银川中院作出系列执行裁定: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3 | 2021年 08月 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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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租赁、货场租赁、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 大古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宁东铁路线路维护费65.31万元、线路租赁费20.75万元、货场租赁费63.77万元、土地租赁费及违约金10.27万元,并将租赁标的返还宁东铁路。 | 月25日,银川中院查封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在古窑子站场地面附着物铁路专用线550米、道岔3组、油鹤;2022年3月31日,宁东铁路向银川中院递交《强制执行查封动产拍卖申请书》。因缺少相关资料,司法评估无法继续进行,已请求法院协调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 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2022年 04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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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卢洲洋诉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债权人利害责任纠纷案 | 145.94 | 否 | 2022年1月6日,卢洲洋向兴庆区法院起诉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债权人利害,公司被列为第三人。 | 2022年9月29日,兴庆区法院(2022)宁0104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卢洲洋清偿145.94万元,本案诉讼费17935元、公告费300元由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宁夏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已上诉至银川市中院,本案已于2023年3月13日开庭,等待一审判决。 | -- | 2022年 04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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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宁东铁路诉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360.71 | 否 | 2021年11月25日,宁东铁路因《集装箱联合运输服务及货场租用协议》纠纷,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 2022年7月6日,灵武市法院(2022)宁0181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宁东铁路诉讼请求。宁东铁路向银川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2日,银川中院(2022)宁01民终4259号《民事裁定书》:发回灵武市法院重审。本案已于2023年2月17日开庭审理,等待一审判决。 | -- | 2022年 04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2022年 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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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担租金及违约金合计360.71万元。 | 2022年 10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 97 —
关联 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 交易 类型 | 关联 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关联 交易 价格 | 关联 交易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 额度 (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 日期 | 披露索引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 | 关联法人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铁路运输 服务 | 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铁路运价标准 | 0.19元/吨公里 | 15,575.24 | 77.06% | 16,000 | 否 | 按月结算 | -- | 10月 2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2)、“关于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5) |
铁路物流 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公允价格 | 3,642.63 | 34.82% | 4,000 | 否 | 按月结算 | 市场价格 | |||||
供应链 贸易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公允价格 | 36,086.19 | 81.16% | 4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结算 | 市场价格 | 2022年 12月 16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53)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水电、物业服务等 | 市场定价 | 市场公允价格 | 135.84 | 60.50% | 200 | 否 | 按年结算 | 市场价格 | ||||
合 计 | -- | -- | 55,439.90 | -- | 60,200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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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1)鉴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较多,公司根据同一控制口径合并列示关联交易金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宁夏煤业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宁夏煤业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与《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存在差异。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99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 100 —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①葡萄种植基地租赁事项
经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销售公司与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葡萄种植基地合作框架合同书》及《葡萄种植基地承租合同书》,将葡萄种植基地通过整体打包方式出租给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并与其开展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方面的合作。葡萄种植基地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合计为4,500万元。2022年租金500万元已收到。
有关葡萄种植基地租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17年4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对外出租葡萄种植基地暨签署合作框架合同及承租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年5月4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 101 —
告编号:2017-041)。
②世纪大饭店经营场所租赁事项
经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世纪大饭店在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对其经营场所进行公开招租,经网络竞价,确定青铜峡市中源铝材有限公司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10年,租赁费用合计为2,285.48万元。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国家服务业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根据自治区国资委要求,公司减免青铜峡市中源铝材有限公司6个月租金120.5万元,实际收到预付租金120.5万元。
有关世纪大饭店经营场所租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0年5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场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2020年7月15日“关于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场所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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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酿酒公司 | -- | 3,403.63 | 1998年12月 01日 | 3,403.63 | 连带责任担保 | -- | 详见说明 | 2007年 10月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3,403.63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103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403.63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6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3,403.63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403.63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说明:1998年12月,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4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03.6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014年3月、4月,公司与酿酒公司、酒业公司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收回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由公司自行处理,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报告期内,该笔担保状况未发生变化。
— 104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东筹划股份转让事项
2022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和股东宁夏煤业签署《关于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宁国运将其持有的公司179,146,63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8%)协议转让给宁夏煤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5元/股,双方已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2年10月25日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二)增资入股南部铁路事项
2021年2月3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 105 —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2亿元增资入股南部铁路,共同建设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受项目征地手续办理进度影响,公司尚未就增资入股事宜签署协议。
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索引如下:
事项名称 | 披露日期 |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股权转让 事 项 | 2021年 1月5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
2022年 8月25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筹划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4) | |
2022年 9月5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 |
2022年 9月7日 | 巨潮资讯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2022年 9月24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筹划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8) | |
2022年 10月27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1) | |
增资入股 南部铁路 事 项 | 2021年 2月4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增资入股南部铁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06 —
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与宁国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宁东铁路将其所持太中银铁路17,000万元股权以17,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宁国运。
由于协议履行条件未成就,对应的股权转让款未能按期支付,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与宁国运解除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二)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
经公司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计划对所辖铁路正线及支线实施电气化建设,包含本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6.22亿元,其中宁东铁路承担建设内容的投资11.99亿元。2022年9月30日,“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新核准,并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投资由11.99亿元调整至14.865亿元,增加投资2.876亿元。目前先期开工段已开工建设,公司将合理安排工期,统筹协调施工进度。
— 107 —
(三)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经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古物流以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宁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以相关部门未作出最终处理前,不宜进入破产程序为由,对大古物流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2020年1月2日,大古物流就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宁破终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目前,大古物流涉税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待该案终结后继续推进有关破产清算工作。
事项名称 | 披露日期 | 披 露 网 站 查 询 索 引 |
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 项
宁东铁路 转让参股 公司股权 事 项 | 2019年 4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
2019年 12月27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 |
2020年 7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25) | |
2022年 6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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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宁东铁路解除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提案”(公告编号:2023-8) | |
宁东铁路 电气化 改造及 电力贯通线工程 项 目 | 2022年 6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4)、“关于子公司宁东铁路公司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 |
2022年 10月1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0) | |
2023年 4月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调整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 |
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 项
大古物流 破产清算 事 项 | 2019年 10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关于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
2019年 12月3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 |
2020年 7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25) | |
2020年 11月1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 |
2022年 8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109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 量 | 比 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 量 | 比 例 | |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 458,537 | 0.03% | 458,537 | 0.03% | |||||
1、国家 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 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 内资持股 | 458,537 | 0.03% | 458,537 | 0.03% | |||||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 414,537 | 0.03% | 414,537 | 0.03% | |||||
境内自然人 持股 | 44,000 | 0.00% | 44,000 | 0.00% | |||||
4、外资 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 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 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457,916,198 | 99.97% | 1,457,916,198 | 99.9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57,916,198 | 99.97% | 1,457,916,198 | 99.9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1,458,374,735 | 100.00% | 1,458,374,73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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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1 —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90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64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 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19% | 250,673,543 | -179,146,635 | 0.00 | 250,673,543 | ||||||
国家能源集团 宁夏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19% | 250,673,543 | +179,146,635 | 0.00 | 250,673,543 | ||||||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国有法人 | 13.78% | 200,948,073 | -16,652,000 | 0.00 | 200,948,073 | ||||||
国家电投集团 宁夏能源铝业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7% | 71,084,524 | 0 | 0.00 | 71,084,524 | ||||||
华电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7% | 71,084,524 | 0 | 0.00 | 71,084,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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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莉 | 境内自然人 | 0.44% | 6,400,000 | - | 0.00 | 6,400,000 | |||||
郑毅仁 | 境内自然人 | 0.39% | 5,645,000 | 0 | 0.00 | 5,645,000 | |||||
郑慧霞 | 境内自然人 | 0.39% | 5,630,000 | -10,000 | 0.00 | 5,630,000 | |||||
杜瑞萍 | 境内自然人 | 0.37% | 5,337,100 | +657,056 | 0.00 | 5,337,100 | |||||
戴耀宗 | 境内自然人 | 0.26% | 3,857,508 | - | 0.00 | 3,857,508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673,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673,543 |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0,673,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673,543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0,948,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948,073 | ||||||||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71,084,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84,524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71,084,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84,524 | ||||||||
王莉 | 6,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0 | ||||||||
郑毅仁 | 5,6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5,000 | ||||||||
郑慧霞 | 5,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0,000 | ||||||||
杜瑞萍 | 5,33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7,100 | ||||||||
戴耀宗 | 3,857,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7,508 |
— 113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王莉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5,000,000股股份;杜瑞萍信用账户持有公司5,213,000股股份。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 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 日期 | 组织 机构 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王 勇 | 2009年09月09日 | 91640000694320542R | 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 114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宁夏回族 自治区 人民政府 | -- | 1958年10月25日 | -- |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115 —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 日期 | 注册 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 或管理活动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张胜利 | 2002年12月28日 | 2111146.640000万人民币 | 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物资供销,房屋租赁,农林开发。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煤油、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硫磺、丙烯、乙烯、甲苯、苯、杂戊醇、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醛溶液、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批发(无储存)(按宁银危化经字(2016)00002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期限和范围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油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销售;管道燃气;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 |
— 116 —
务、转让;煤化工产品研发、检验检测;应急救援服务。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 张卫东 | 1999年04月19日 | 3816453.514700万人民币 |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17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 118 —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19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3YCAA1B0088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马磊 |
审计报告正文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创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西部创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 120 —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西部创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铁路运输收入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附注六34所示,西部创业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铁路运输收入。2022年度铁路运输收入11.21亿元,占西部创业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62.82%,较上年增加6.13%。 由于铁路运输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将对西部创业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对铁路运输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了解和评价西部创业公司铁路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与西部创业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分析评估铁路运输收入增加的合理性; ?获取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确认的收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从营业收入记录中选取样本执行抽样测试,检查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对铁路运输业务的附属交易的关联方交易条款与相同或类似的非关联方交易的条款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关于关联交易系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认定是否恰当; |
— 121 —
?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跨期的情形。 | |
2.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附注六34所示,西部创业公司销售收入中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为本年增长率最高的项目,2022年度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6.45亿元,占西部创业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36.10%,较上年增加304.88%。 由于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将对西部创业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对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了解和评价西部创业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与西部创业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分析评估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增加的合理性,获取管理层关于供应链服务业务情况的专项声明; ?获取业务单据,与财务确认的收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从营业收入记录中选取样本执行抽样测试,检查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跨期的情形。 |
四、其他信息
西部创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西部创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
— 122 —
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西部创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西部创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西部创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23 —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西部创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西部创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西部创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 124 —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耀忠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磊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 125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81,633,329.58 | 1,136,480,814.97 |
应收票据 | 218,924,397.51 | 334,841,301.63 |
应收账款 | 226,797,859.84 | 166,685,625.09 |
应收款项融资 | 77,315,968.82 | 145,295,728.48 |
预付款项 | 17,620,711.42 | 3,091,897.80 |
其他应收款 | 7,561,161.81 | 1,803,741.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5,930,939.83 | 47,595,007.9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247,045.86 | 3,696,389.49 |
流动资产合计 | 2,291,031,414.67 | 1,839,490,507.3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7,478,400.00 | 160,224,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108,633,990.07 | 115,581,108.41 |
固定资产 | 3,122,491,438.85 | 3,219,487,496.57 |
在建工程 | 24,980,182.17 | 10,348,962.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20,714,585.88 | 22,495,417.60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78,362,398.14 | 388,668,412.54 |
长期待摊费用 | 3,251,999.96 | 3,845,273.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863,624.66 | 7,539,784.5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94,370.09 | 2,566,904.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40,470,989.82 | 3,930,757,359.91 |
资产总计 | 6,131,502,404.49 | 5,770,247,867.30 |
— 12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74,135,807.73 | 24,829,207.78 |
应付账款 | 193,492,394.53 | 139,441,690.82 |
预收款项 | 1,426,043.98 | 1,438,338.26 |
合同负债 | 23,011,681.89 | 9,701,255.80 |
应付职工薪酬 | 20,825,703.49 | 17,090,128.09 |
应交税费 | 82,064,778.21 | 85,343,855.59 |
其他应付款 | 89,290,855.80 | 77,043,165.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321,311.32 | 5,321,311.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50,541.29 | 1,898,868.42 |
流动负债合计 | 487,397,806.92 | 356,786,510.6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 25,454.09 | 3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038,325.46 | 1,840,611.68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299,026.74 | 34,904,079.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362,806.29 | 36,774,690.74 |
负债合计 | 528,760,613.21 | 393,561,201.3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58,374,735.00 | 1,458,374,73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4,321,908,252.77 | 4,321,908,252.7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3,000.00 | 828,534.81 |
专项储备 | 3,000,993.18 | 14,156,096.38 |
盈余公积 | 135,249,454.68 | 135,249,454.6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15,854,644.35 | -553,830,407.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02,741,791.28 | 5,376,686,665.95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02,741,791.28 | 5,376,686,665.9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131,502,404.49 | 5,770,247,867.30 |
法定代表人:何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锋
— 127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6,152,732.64 | 482,734,515.29 |
应收票据 | 29,250,000.00 | 199,700,000.00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750,000.00 | |
预付款项 | 2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70,029,705.95 | 100,027,771.1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0,000,000.00 | |
存货 | 23,813.5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8,877.80 | 196,987.43 |
流动资产合计 | 816,465,129.96 | 782,669,273.8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66,589,496.82 | 4,096,589,496.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136,745.00 | 8,647,094.84 |
固定资产 | 914,653.18 | 1,045,848.6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2,619.38 | 101,973.36 |
开发支出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154,881.18 | 159,701,476.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39,858,395.56 | 4,266,085,889.79 |
资产总计 | 5,156,323,525.52 | 5,048,755,163.61 |
— 12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14,153.37 | 1,701,145.71 |
预收款项 | 165,443.98 | 166,909.69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40,355.05 | 7,787,612.05 |
应交税费 | 179,629.33 | 110,810.11 |
其他应付款 | 2,358,954.87 | 8,068,147.4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8,867.90 | 1,018,867.90 |
流动负债合计 | 13,677,404.50 | 18,853,492.9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7 | |
负债合计 | 13,677,404.50 | 18,853,493.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58,374,735.00 | 1,458,374,73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4,806,087,705.57 | 4,806,060,796.2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49,160.91 | 1,749,160.91 |
未分配利润 | -1,123,565,480.46 | -1,236,283,021.5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42,646,121.02 | 5,029,901,670.5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156,323,525.52 | 5,048,755,163.61 |
— 12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85,385,753.15 | 1,236,622,448.99 |
其中:营业收入 | 1,785,385,753.15 | 1,236,622,448.99 |
利息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40,757,838.71 | 931,588,588.70 |
其中:营业成本 | 1,377,206,004.77 | 868,179,016.8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税金及附加 | 11,718,236.43 | 9,339,363.32 |
销售费用 | 1,680,124.69 | 1,840,020.96 |
管理费用 | 74,821,863.36 | 70,218,859.23 |
研发费用 | 11,204,070.25 | 5,176,097.84 |
财务费用 | -35,872,460.79 | -23,164,769.46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1,911.50 | 239,393.35 |
利息收入 | 37,613,846.44 | 23,437,829.28 |
加:其他收益 | 1,865,514.77 | 1,686,451.2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54,400.00 | -3,297,6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1,420.36 | 15,567,142.6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494,746.46 | -5,577,936.1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80.8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1,361,783.94 | 313,411,917.99 |
加:营业外收入 | 6,084,493.21 | 2,686,560.10 |
减:营业外支出 | 36,213,818.89 | 34,048,716.3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1,232,458.26 | 282,049,761.75 |
— 130 —
减:所得税费用 | 63,256,694.92 | 56,375,274.9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975,763.34 | 225,674,486.7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975,763.34 | 225,674,486.7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975,763.34 | 225,674,486.79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5,534.81 | 828,534.8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5,534.81 | 828,534.8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5,534.81 | 828,534.8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765,534.81 | 828,534.8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7,210,228.53 | 226,503,021.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7,210,228.53 | 226,503,021.6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632 | 0.154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632 | 0.1547 |
法定代表人:何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锋
— 131 —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774,058.82 | 728,033.09 |
减:营业成本 | 592,865.64 | 592,865.64 |
税金及附加 | 41,330.31 | 26,257.07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0,049,639.72 | 29,578,450.2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4,803,957.68 | -9,849,173.22 |
其中:利息费用 | 1,176,976.39 | |
利息收入 | 15,980,934.07 | 9,849,173.22 |
加:其他收益 | 117,207.35 | 77,305.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25,289.02 | -300,858.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17,484.2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2,719,193.00 | 180,156,080.35 |
加:营业外收入 | 9,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51.9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2,717,541.10 | 180,165,080.35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717,541.10 | 180,165,080.3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717,541.10 | 180,165,080.3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2,717,541.10 | 180,165,080.3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73 | 0.123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73 | 0.1235 |
— 132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57,280,307.91 | 1,128,615,403.3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25,027.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259,048.55 | 34,022,327.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91,539,356.46 | 1,164,262,758.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88,620,963.53 | 537,369,940.2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8,295,906.03 | 269,180,437.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3,284,094.95 | 117,122,949.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95,724.61 | 17,249,194.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2,696,689.12 | 940,922,521.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842,667.34 | 223,340,236.9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1,477.52 | 207,696.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477.52 | 207,696.6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929,067.33 | 20,633,409.9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29,067.33 | 20,633,409.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57,589.81 | -20,425,713.3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1,666,133.24 | 201,523,157.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6,999,107.66 | 925,475,949.9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 13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713.57 | 307,684.5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41,789.34 | 10,791,011.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73,502.91 | 11,098,696.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911,098.61 | 23,331,240.9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033.14 | 27,695.2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78,589.38 | 3,834,513.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633,721.13 | 27,193,450.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60,218.22 | -16,094,753.6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8,823,023.61 | 295,972,852.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766,619.46 | 458,194.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2,589,643.07 | 296,431,046.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9,006.00 | 986,790.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0,209,006.00 | 100,986,790.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380,637.07 | 195,444,256.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5,420,418.85 | 179,349,502.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1,332,147.63 | 301,982,644.8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6,752,566.48 | 481,332,147.63 |
— 13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828,534.81 | 14,156,096.38 | 135,249,454.68 | -553,830,407.69 | 5,376,686,665.95 | 5,376,686,665.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828,534.81 | 14,156,096.38 | 135,249,454.68 | -553,830,407.69 | 5,376,686,665.95 | 5,376,686,665.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765,534.81 | -11,155,103.20 | 237,975,763.34 | 226,055,125.33 | 226,055,125.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7,975,763.34 | 237,975,763.34 | 237,975,763.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155,103.20 | -11,155,103.20 | -11,155,103.20 | ||||||||||||
1.本期提取 | 9,136,521.74 | 9,136,521.74 | 9,136,521.74 | ||||||||||||
2.本期使用 | -20,291,624.94 | -20,291,624.94 | -20,291,624.94 | ||||||||||||
(六)其他 | -765,534.81 | -765,534.81 | -765,534.8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63,000.00 | 3,000,993.18 | 135,249,454.68 | -315,854,644.35 | 5,602,741,791.28 | 5,602,741,791.28 |
— 13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11,218,359.93 | 135,249,454.68 | -779,504,894.48 | 5,147,245,907.90 | 5,147,245,907.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11,218,359.93 | 135,249,454.68 | -779,504,894.48 | 5,147,245,907.90 | 5,147,245,907.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828,534.81 | 2,937,736.45 | 225,674,486.79 | 229,440,758.05 | 229,440,758.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5,674,486.79 | 225,674,486.79 | 225,674,486.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37,736.45 | 2,937,736.45 | 2,937,736.45 | ||||||||||||
1.本期提取 | 8,132,115.60 | 8,132,115.60 | 8,132,115.60 | ||||||||||||
2.本期使用 | -5,194,379.15 | -5,194,379.15 | -5,194,379.15 | ||||||||||||
(六)其他 | 828,534.81 | 828,534.81 | 828,534.8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828,534.81 | 14,156,096.38 | 135,249,454.68 | -553,830,407.69 | 5,376,686,665.95 | 5,376,686,665.95 |
— 13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60,796.24 | 1,749,160.91 | -1,236,283,021.56 | 5,029,901,670.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60,796.24 | 1,749,160.91 | -1,236,283,021.56 | 5,029,901,670.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909.33 | 112,717,541.10 | 112,744,450.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717,541.10 | 112,717,541.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6,909.33 | 26,909.3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87,705.57 | 1,749,160.91 | -1,123,565,480.46 | 5,142,646,121.02 |
— 13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60,796.24 | 1,749,160.91 | -1,416,448,101.91 | 4,849,736,590.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60,796.24 | 1,749,160.91 | -1,416,448,101.91 | 4,849,736,590.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165,080.35 | 180,165,080.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0,165,080.35 | 180,165,080.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60,796.24 | 1,749,160.91 | -1,236,283,021.56 | 5,029,901,6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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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发[1993]79号《关于同意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736号《关于设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44,000,000股;于1993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03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于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8年12月3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定向向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增股份81,126,370股,定向转增形成的股份由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与各债权人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过户至相关债权人名下。
2011年1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银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
2012年1月16日,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向本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3.2亿元人民币现金,购买本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股份82,902,914股。
2013年2月,本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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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15年5月11日,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定向回购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
201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6号),核准本公司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29,820,178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29,154,850股股份、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71,526,908股股份、向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1,084,524股股份、向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原名称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1,084,52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宁东铁路100%股权。
2016年2月1日,本公司定向增发的872,670,984股股份登记至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名下,宁东铁路所持本公司100,430,245股股份亦于同日注销。
2016年5月20日,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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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1100624900808C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长期。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旭东;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一楼。注册资本为145,837.4735万元。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铁路运输业、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房地产租赁及葡萄酒销售业务。经营范围: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铁路专用线代运营代维修;仓储和物流、机车和车辆维修;酒店管理,酒店、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酒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转供电、转供水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古物流”)、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庄公司”)、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创运通”)共四家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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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铁路运输、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务、供应链贸易服务、酒店服务。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铁路运输、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务、酒店经营。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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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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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一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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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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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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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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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①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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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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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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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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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公司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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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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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的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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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本公司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本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③租赁应收款;④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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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对于下列各项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②应收融资租赁款;③应收经营租赁款。
除上述项目外,对其他项目,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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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将按照金融工具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其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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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在单项资产或合同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公司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余在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除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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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其中,用于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现金流量,与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用于计量租赁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保持一致。
11、应收票据
(1)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等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的减值”。
(2)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 项目 | 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银行承兑汇票 | 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本公司所持有的6家大型国有银行及12家上市银行承兑汇票信用损失风险极低,故通常情况下对未到期的票据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到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其他承兑汇票 | 除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损失风险较高,参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逾期未能兑付的票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的减值”。
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应收账款,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评估,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除
— 159 —
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如下:
组合 | 项目 | 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应收客户款项 | 以应收款项账龄为风险特征组合,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款项 | 通常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关联方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等因素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 | 3 |
1-2年 | 5 | 5 |
2-3年 | 10 | 10 |
3-4年 | 20 | 20 |
4-5年 | 30 | 3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6)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于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披露的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详见“附注五、11.应收票据”。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 160 —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根据评估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股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外的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参照应收账款风险特征组合方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5、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
— 161 —
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的减值”。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
— 162 —
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163 —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剩余对价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
— 164 —
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
— 165 —
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8)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 (6)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权投资,根据评估的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66 —
对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债权投资,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参照应收账款风险特征组合方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其他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债权投资,根据评估的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债权投资,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参照应收账款风险特征组合方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 167 —
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
— 168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 169 —
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 170 —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平均年限发计提折旧或摊销。各
— 171 —
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40 | 5 | 4.75-2.38 |
土地使用权 | 44 | 0 | 2.27 |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线路资产、机车车辆、信号设备、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起动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供电设备、工具及器具、办公设备、高价互换配件、信息技术设备、仪器仪表、其他设备十四类。
(2)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车车辆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 | 11.88-7.92 |
线路 | 年限平均法 | |||
其中:路基 | 年限平均法 | 50 | 5 | 1.90 |
道口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4.75-3.17 |
桥梁 | 年限平均法 | 50 | 5 | 1.90 |
其他桥涵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11 |
涵渠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11 |
防护林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线路隔离网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钢轨、轨枕、道碴 | 年限平均法 | 25 | 7 | 3.72 |
道岔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 172 —
信号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0 | 5 | 11.88-9.50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 | ||
其中:一般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4.75-2.38 |
简易房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5 | 19.00-3.17 |
机械动力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5 | 11.88-6.79 |
运输起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传导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6 | 5 | 5.94 |
电气化供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工具及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9.00-11.88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9.00-11.88 |
高价互换配件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 | 15.83-9.50 |
信息技术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6 | 5 | 19.00-5.94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6 | 5 | 19.00-5.94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5、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 173 —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生物资产
本公司生物资产包括生产性生物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处理;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
— 174 —
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为葡萄林,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22年。
本公司在年度终了对葡萄林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7、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
— 175 —
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
— 176 —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其他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本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
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177 —
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29、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0、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
— 178 —
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1、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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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3、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若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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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公司自身情况,即本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相关租赁合同利率/本公司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企业发行的同期债券利率等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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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4、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5、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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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归类为债务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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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进行处理,回购或注销作为权益变动处理。
37、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收入计量方法
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铁路运输服务业务、供应链贸易服务及代维代管服务业务。
铁路运输服务业务通常与客户签订框架式服务合同并约定服务单价,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时,以每项独立运输任务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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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履约义务,将每批货物从客户指定的起始站运输至终点站并完成辅助的调车作业、中转技术作业及在运输过程中的其他相关技术作业,在该单项运输任务完成后取得经客户确认的货物交接和相关作业票据,按照与客户确认实际运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服务收入。
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通常与客户签订框架式购销合同并约定购销数量,为客户/供应商提供货物购销业务时,以每项独立购销业务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代维代管服务业务通常在服务期限内持续为客户提供服务,故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按照直线法确定履约进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服务收入。
除上述三项主要业务,对于葡萄酒等商品销售业务,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按照交付商品的数量和合同约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资产租赁等让渡资产使用权业务,作为在某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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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直线法确定履约进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营业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不适用。
38、政府补助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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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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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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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0、租赁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五“27.使用权资产”以及“33.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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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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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公司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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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金的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的激励措施: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折旧: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可变租赁付款额: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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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5)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后续计量: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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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4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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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提示: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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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前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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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除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本报告期本公司其他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资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对铁路线上资产(钢轨及道岔、轨枕、道砟)折旧方法进行变更 | 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2022年 01月 01日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资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铁路线上资产(钢轨及道岔、轨枕、道砟)折旧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依据《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4号)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线路中的钢轨(包括道岔)、轨枕、道砟不计提折旧,其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2020年2月13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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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废止了《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4号)。2022年2月3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22〕27号)第五章第十八条关于计提折旧除外情形不再包含“线路中的钢轨(包括道岔)、轨枕、道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铁路线上资产(钢轨及道岔、轨枕、道砟)计提折旧方法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调减本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金额41,555,981.35元,按公司目前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减少2022年度净利润35,322,584.15元,并按照未来适用法确定对固定资产及净利润以后年度的影响额。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生产、委托加工环节销售酒类收入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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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宁东铁路 | 15% |
大古物流 | 15% |
2、税收优惠
(1)宁东铁路继续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第二条)的规定,宁东铁路自用土地免征土地税,减免期限:2022-01-01到2022-12-31。
(2)宁东铁路继续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第二条)的规定免征房产税,减免期限:
2022-01-01到2022-12-31。
(3)酒庄公司经宁夏银川市国家税务局以银金国税通字〔2016〕5246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符合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免期限:永久。
(4)酒庄公司经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以银金国税税通〔2018〕4232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五)款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5)酒庄公司经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银金凤地税税通〔2018〕2778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对位于国营银川林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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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4,141,420.70平方米,位于青铜峡市树新林场鸽子山分场图例5,333,360平方米的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直接用于农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6)酒庄公司经宁夏银川市国家税务局以银金国税通字〔2016〕52472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宁东铁路根据银川市兴庆北区国家税务局银兴北国税字[2012]02号“税收优惠批准通知书”的批准,宁东铁路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宁东铁路本期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8)大古物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古物流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具体产业项目,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故大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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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9)宁东铁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三十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上述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10)宁东铁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对本年新购入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其他货币资金 | 52,968,088.68 | 9,481,707.31 |
合计 | 1,681,633,329.58 | 1,136,480,814.97 |
— 201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52,968,088.68 | 9,481,707.31 |
其他说明:被冻结资金系大古物流因涉税事项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详见本附注“十三、4、(2)子公司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18,924,397.51 | 334,841,301.63 |
合计 | 218,924,397.51 | 334,841,301.63 |
— 202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18,924,397.51 | 100.00% | 218,924,397.51 | 335,573,477.69 | 100.00% | 732,176.06 | 0.22% | 334,841,301.63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8,924,397.51 | 100.00% | 218,924,397.51 | 311,167,609.01 | 92.73% | 311,167,609.01 | ||||
其他承兑汇票 | 24,405,868.68 | 7.27% | 732,176.06 | 3.00% | 23,673,692.62 | |||||
合计 | 218,924,397.51 | 100.00% | 218,924,397.51 | 335,573,477.69 | 100.00% | 732,176.06 | 0.22% | 334,841,301.63 |
— 2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8,924,397.51 | ||
其他承兑汇票 | |||
合计 | 218,924,397.5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适用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承兑汇票 | 732,176.06 | -732,176.06 | 0.00 | |||
合计 | 732,176.06 | -732,176.06 | 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000,000.00 |
合计 | 67,000,000.00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 204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587,261.50 | 3.91% | 9,587,261.50 | 100.00% | 0.00 | 9,587,261.50 | 5.23% | 9,587,261.5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5,361,963.16 | 96.09% | 8,564,103.32 | 3.64% | 226,797,859.84 | 173,809,154.55 | 94.77% | 7,123,529.46 | 4.10% | 166,685,625.09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235,361,963.16 | 96.09% | 8,564,103.32 | 3.64% | 226,797,859.84 | 173,809,154.55 | 94.77% | 7,123,529.46 | 4.10% | 166,685,625.09 |
合计 | 244,949,224.66 | 100.00% | 18,151,364.82 | 7.41% | 226,797,859.84 | 183,396,416.05 | 100.00% | 16,710,790.96 | 9.11% | 166,685,625.09 |
— 2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587,261.5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 | 4,379,468.66 | 4,379,468.6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 | 1,882,184.06 | 1,882,184.0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公司 | 1,024,696.92 | 1,024,696.92 | 100.00 | 对方已破产重整,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世纪汉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100.50 | 100,100.5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大连仁合能源有限公司 | 268,735.00 | 268,735.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阜平县利达矿产品经销处 | 280,262.00 | 280,262.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河北聚阳商贸有限公司 | 219,095.25 | 219,095.25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江苏鹏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411,014.10 | 411,014.1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天津明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285,577.00 | 285,577.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其他 | 736,128.01 | 736,128.0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合计 | 9,587,261.50 | 9,587,261.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564,103.32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客户款项 | 235,361,963.16 | 8,564,103.32 | 3.64% |
合计 | 235,361,963.16 | 8,564,103.3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适用 ?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3,595,827.53 |
— 206 —
1至2年 | 13,158.00 |
3年以上 | 11,340,239.13 |
3至4年 | 1,271,455.72 |
5年以上 | 10,068,783.41 |
合计 | 244,949,224.6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587,261.50 | 9,587,261.5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123,529.46 | 1,844,923.61 | 404,349.75 | 8,564,103.32 | ||
合计 | 16,710,790.96 | 1,844,923.61 | 404,349.75 | 18,151,364.82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款项 | 404,349.7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 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魏运祥 | 应收客户款项 | 122,0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王秀杰 | 应收客户款项 | 65,759.95 | 预计不可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南昌公信商贸有限公司 | 应收客户款项 | 51,344.00 | 预计不可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合计 | 239,103.95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不适用。
— 207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5,325,845.65 | 87.91% | 6,471,124.36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3,314,033.16 | 1.35% | 99,420.99 |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 2,050,000.00 | 0.84% | 61,500.00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35,898.51 | 0.79% | 58,076.96 |
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1,831,775.76 | 0.75% | 54,953.27 |
合计 | 224,457,553.08 | 91.64%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7,315,968.82 | 145,295,728.48 |
合计 | 77,315,968.82 | 145,295,728.4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620,711.42 | 100.00 | 3,081,897.80 | 99.68 |
1至2年 | 10,000.00 | 0.32 | ||
合计 | 17,620,711.42 | 3,091,897.8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 11,485,658.77 | 1年以内 | 65.18 |
宁夏东来能源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1年以内 | 7.66 |
— 208 —
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665,710.93 | 1年以内 | 9.45 |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488,300.93 | 1年以内 | 8.45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377,780.03 | 1年以内 | 2.14 |
合计 | 16,367,450.66 | — | 92.88 |
其他说明:不适用。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561,161.81 | 1,803,741.94 |
合计 | 7,561,161.81 | 1,803,741.94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非关联方往来款项 | 80,000.00 | 305,500.00 |
职工借款及备用金 | 181,755.36 | 25,259.74 |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 142,172.34 | 117,979.74 |
应收的各种保证金、押金、定金 | 3,148,460.38 | 1,476,560.38 |
长期挂账的预付账款转入 | 60,000.00 | |
合同终止执行应收款 | 2,670,654.82 | 4,031,722.26 |
诉讼案件执行款 | 4,378,512.00 |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776,314.98 | 1,564,728.68 |
合计 | 11,377,869.88 | 7,581,750.8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606,416.60 | 4,171,592.26 | 5,778,008.8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7,565.66 | -27,565.66 | ||
本期转回 | 1,421,067.44 | 1,421,067.44 |
— 209 —
本期核销 | 512,667.69 | 512,667.6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066,183.25 | 2,750,524.82 | 3,816,708.0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669,034.34 |
1至2年 | 128,630.00 |
3年以上 | 3,580,205.54 |
5年以上 | 3,580,205.54 |
合计 | 11,377,869.88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71,592.26 | 1,421,067.44 | 2,750,524.82 | |||
账龄组合 | 1,606,416.60 | -27,565.66 | 512,667.69 | 1,066,183.25 | ||
合计 | 5,778,008.86 | -27,565.66 | 1,421,067.44 | 512,667.69 | 3,816,708.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61,067.44 | 现金收回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 | 抵减费用 |
合计 | 1,421,067.44 | ——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长期挂账未收回款项 | 512,667.69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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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黑龙江佳木斯波尔多酒具公司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124,840.00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虞建卫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98,056.50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青岛龙程包装物用品有限公司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80,028.00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深圳市银阔科技开发公司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65,175.00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州瑞兴网套厂(郭儒亮)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32,480.00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王秀杰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22,002.65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黄金德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20,000.31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19,423.50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青岛市四方区智生包装制品公司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18,000.00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10,917.33 | 长期挂账,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合计 | 490,923.29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不适用。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银川市兴庆区中级人民法院 | 诉讼案件执行款 | 4,378,512.00 | 1年以内 | 38.49% | 131,355.36 |
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合同终止执行款 | 2,670,654.82 | 5年以上 | 23.47% | 2,670,654.82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627,400.00 | 1年以内 | 14.30% | 48,822.00 |
— 211 —
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4.39% | 15,000.00 |
唐山市冠华玻璃厂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255,940.44 | 5年以上 | 2.25% | 255,940.44 |
合计 | 9,432,507.26 | 82.90% | 3,121,772.62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1,900,147.34 | 603,345.55 | 41,296,801.79 | 33,994,990.98 | 223,410.51 | 33,771,580.47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7,792,042.62 | 4,703,890.70 | 3,088,151.92 | 24,464,080.04 | 11,444,834.81 | 13,019,245.23 |
库存商品 | 1,420,138.52 | 1,420,138.52 | 652,267.64 | 652,267.64 | ||
周转材料 | 125,847.60 | 125,847.60 | 143,208.73 | 143,208.73 | ||
其他 | 8,705.92 | 8,705.92 | ||||
合计 | 51,238,176.08 | 5,307,236.25 | 45,930,939.83 | 59,263,253.31 | 11,668,245.32 | 47,595,007.9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23,410.51 | 379,935.04 | 603,345.55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11,444,834.81 | 4,703,890.70 | 9,133,410.21 | 2,311,424.60 | 4,703,890.70 | |
合计 | 11,668,245.32 | 5,083,825.74 | 9,133,410.21 | 2,311,424.60 | 5,307,236.25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21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租、物业费等 | 2,497,959.53 | 312,013.30 |
待抵扣进项税 | 12,512,916.08 | 2,715,912.76 |
预缴税款 | 236,170.25 | 668,463.43 |
合计 | 15,247,045.86 | 3,696,389.49 |
其他说明:不适用。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本年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7,478,400.00 | 160,224,000.00 |
其中: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款 | 167,478,400.00 | 160,224,000.00 |
合计 | 167,478,400.00 | 160,224,000.00 |
其他说明:不适用。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7,517,980.56 | 74,150,500.00 | 181,668,480.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95,935.66 | 30,587.08 | 1,826,522.74 | |
(1)处置 | 1,795,935.66 | 30,587.08 | 1,826,522.74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5,722,044.90 | 74,119,912.92 | 179,841,957.82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8,103,253.02 | 15,728,894.01 | 63,832,147.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16,042.29 | 1,685,238.60 | 4,801,280.89 | |
(1)计提或摊销 | 3,116,042.29 | 1,685,238.60 | 4,801,280.89 |
— 2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0,986.16 | 7,183.33 | 1,598,169.49 | |
(1)处置 | 1,590,986.16 | 7,183.33 | 1,598,169.49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9,628,309.15 | 17,406,949.28 | 67,035,258.4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255,225.12 | 2,255,225.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7,484.20 | 1,917,484.20 | ||
(1)计提 | 1,917,484.20 | 1,917,484.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172,709.32 | 4,172,709.3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921,026.43 | 56,712,963.64 | 108,633,990.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159,502.42 | 58,421,605.99 | 115,581,108.41 |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22,491,438.85 | 3,219,487,496.57 |
合计 | 3,122,491,438.85 | 3,219,487,496.57 |
(1)固定资产情况
— 214 —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线路资产 | 机车车辆 | 信号设备 | 机械动力设备 | 运输起动设备 | 传导设备 | 电气化 供电设备 | 工具及器具 | 办公设备 | 高价互换配件 | 信息技术设备 | 仪器仪表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5,903,758.40 | 3,678,370,004.77 | 385,913,445.10 | 56,295,735.06 | 55,447,545.52 | 8,450,315.22 | 22,243,121.15 | 18,265,777.46 | 16,812,548.51 | 16,554,841.36 | 10,371,612.51 | 3,429,052.41 | 4,678,057,757.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92,025.52 | 60,880,121.87 | 58,148,220.36 | 90,122,282.26 | 203,404.76 | 1,906,870.28 | 38,752,601.96 | 2,471,687.24 | 103,123.90 | 575,039.57 | 103,133,450.88 | 19,508,669.30 | 19,896,330.87 | 398,493,828.77 | |
(1)购置 | 57,482,220.36 | 630,619.46 | 203,404.76 | 998,130.28 | 364,300.88 | 487,082.19 | 103,123.90 | 147,876.10 | 2,420,428.29 | 13,274.34 | 386,759.53 | 63,237,220.0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92,025.52 | 60,880,121.87 | 2,184,896.00 | 6,641,802.90 | 3,163,971.96 | 462,221.67 | 76,125,039.9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666,000.00 | 89,491,662.80 | 908,740.00 | 36,203,405.08 | 1,984,605.05 | 427,163.47 | 94,071,219.69 | 16,331,423.00 | 19,047,349.67 | 259,131,568.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97,056.10 | 222,266,303.53 | 10,665,530.90 | 5,430,049.56 | 29,627,155.21 | 443,635.40 | 5,632,251.30 | 18,265,777.46 | 694,509.89 | 16,221,097.18 | 1,449,810.00 | 7,714,691.43 | 480,663.74 | 422,776.80 | 324,311,308.50 |
(1)处置或报废 | 296,044.93 | 31,050,349.12 | 10,665,530.90 | 5,430,049.56 | 852,161.79 | 443,635.40 | 5,632,251.30 | 694,509.89 | 47,264.88 | 1,449,810.00 | 7,714,691.43 | 480,663.74 | 422,776.80 | 65,179,739.74 | |
(2)其他 | 4,701,011.17 | 191,215,954.41 | 28,774,993.42 | 18,265,777.46 | 16,173,832.30 | 259,131,568.76 | |||||||||
4.期末余额 | 403,698,727.82 | 3,516,983,823.11 | 433,396,134.56 | 140,987,967.76 | 26,023,795.07 | 9,913,550.10 | 55,363,471.81 | 18,589,725.86 | 436,868.08 | 9,496,842.08 | 95,418,759.45 | 19,028,005.56 | 22,902,606.48 | 4,752,240,277.7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8,478,042.91 | 994,030,263.71 | 191,315,642.99 | 34,347,611.99 | 32,354,719.97 | 4,728,337.46 | 11,354,761.68 | 7,211,528.78 | 7,471,551.62 | 13,646,767.14 | 7,168,634.98 | 1,107,872.05 | 1,453,215,735.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066,021.82 | 113,881,613.39 | 21,683,152.77 | 77,185,174.14 | 1,359,876.44 | 1,315,549.63 | 24,746,590.16 | 7,788,754.71 | 61,813.02 | 1,093,722.15 | 73,747,523.38 | 13,907,035.47 | 13,873,074.63 | 361,709,901.71 | |
(1)计提 | 11,066,021.82 | 113,881,613.39 | 21,107,463.17 | 17,218,125.86 | 1,359,876.44 | 456,152.63 | 4,394,061.23 | 692,411.97 | 61,813.02 | 841,539.31 | 10,491,136.59 | 1,675,948.31 | 1,641,987.47 | 184,888,151.21 | |
(2)其他 | 575,689.60 | 59,967,048.28 | 859,397.00 | 20,352,528.93 | 7,096,342.74 | 252,182.84 | 63,256,386.79 | 12,231,087.16 | 12,231,087.16 | 176,821,750.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882,422.40 | 119,442,250.84 | 10,132,254.44 | 4,173,923.27 | 13,202,203.56 | 409,640.57 | 4,253,346.19 | 7,211,528.78 | 574,350.01 | 13,491,008.65 | 1,394,319.50 | 7,241,121.88 | 9,325,622.55 | 290,767.60 | 207,024,760.24 |
(1)处置或报废 | 213,706.22 | 266,250.06 | 10,132,254.44 | 4,173,923.27 | 809,553.70 | 409,640.57 | 4,253,346.19 | 574,350.01 | 42,458.17 | 1,394,319.50 | 7,241,121.88 | 401,318.13 | 290,767.60 | 30,203,009.74 | |
(2)其他 | 15,668,716.18 | 119,176,000.78 | 12,392,649.86 | 7,211,528.78 | 13,448,550.48 | 8,924,304.42 | 176,821,750.50 | ||||||||
4.期末余额 | 143,661,642.33 | 988,469,626.26 | 202,866,541.32 | 107,358,862.86 | 20,512,392.85 | 5,634,246.52 | 31,848,005.65 | 14,685,956.32 | 217,571.51 | 6,868,037.63 | 66,506,401.50 | 4,581,412.92 | 14,690,179.08 | 1,607,900,876.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354,525.62 | 5,354,525.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93,436.52 | 16,493,436.52 | |||||||||||||
(1)计提 | 16,493,436.52 | 16,493,436.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6,493,436.52 | 5,354,525.62 | 21,847,962.1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3,543,648.97 | 2,523,159,671.23 | 230,529,593.24 | 33,629,104.90 | 5,511,402.22 | 4,279,303.58 | 23,515,466.16 | 3,903,769.54 | 219,296.57 | 2,628,804.45 | 28,912,357.95 | 14,446,592.64 | 8,212,427.40 | 3,122,491,438.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7,425,715.49 | 2,678,985,215.44 | 194,597,802.11 | 21,948,123.07 | 23,092,825.55 | 3,721,977.76 | 10,888,359.47 | 11,054,248.68 | 9,340,996.89 | 2,908,074.22 | 3,202,977.53 | 2,321,180.36 | 3,219,487,496.57 |
— 215 —
说明:为规范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本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其他增加、其他减少系公司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对固定资产类别进行调整。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9,950.18 |
机车车辆 | 1,930.00 |
机械动力设备 | 1,738,249.14 |
其他设备 | 36,621.82 |
合计 | 1,796,751.14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鸳鸯湖站生产综合楼 | 5,758,082.44 | 申请办理中 |
新华桥新建综合用房 | 2,018,491.71 | 申请办理中 |
老庄子站综合楼 | 1,273,065.71 | 申请办理中 |
红梁子站综合楼 | 1,484,986.25 | 申请办理中 |
合计 | 10,534,626.11 |
其他说明:不适用。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980,182.17 | 10,348,962.22 |
合计 | 24,980,182.17 | 10,348,962.22 |
(1)在建工程情况
— 216 —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无缝线路换铺及上宁线水害治理工程项目 | 625,188.68 | 625,188.68 | ||||
临河A区至红墩子铁路 | 8,142,356.71 | 8,142,356.71 | 8,142,356.71 | 8,142,356.71 | ||
电气化改造 | 19,074,452.22 | 13,683,508.93 | 5,390,943.29 | 19,074,452.22 | 13,683,508.93 | 5,390,943.29 |
铁路线路安全隔离设施 | 500,621.10 | 500,621.10 | 364,973.00 | 364,973.00 | ||
马跑泉站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 169,811.32 | 169,811.32 | 169,811.32 | 169,811.32 | ||
老庄子站新建综合楼用房工程 | 33,018.87 | 33,018.87 | ||||
红梁子站新建综合楼用房工程 | 33,018.87 | 33,018.87 | ||||
视频监控综合应用系统 | 4,357,196.87 | 4,357,196.87 | ||||
电气化建设项目 | 6,238,417.77 | 6,238,417.77 | ||||
上沟湾物流园项目 | 1,434,702.94 | 1,434,702.94 | ||||
鸳鸯湖物流园项目 | 301,886.78 | 301,886.78 | ||||
梅花井物流园项目 | 264,150.94 | 264,150.94 | ||||
室内改造-机要室改造 | 33,449.55 | 33,449.55 | ||||
信号改造 | 9,981,387.16 | 9,981,387.16 | ||||
车站设施改造 | 39,622.64 | 39,622.64 | ||||
合计 | 46,806,047.81 | 21,825,865.64 | 24,980,182.17 | 32,174,827.86 | 21,825,865.64 | 10,348,962.22 |
— 21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电力贯通线更换架空绝缘线 | 2,450,000.00 | 2,184,896.00 | 2,184,896.00 | 89.18% | 100.00 | 其他 | ||||||
房屋建筑工程 | 106,000.00 | 89,000.00 | 89,000.00 | 83.96% | 100.00 | 其他 | ||||||
无缝线路换铺及上宁线水害治理工程项目 | 1,200,000.00 | 625,188.68 | 625,188.68 | 52.10% | 40.00 | 其他 | ||||||
临河A区至红墩子铁路 | 8,142,356.71 | 8,142,356.71 | 停滞 | 其他 | ||||||||
电气化改造 | 997,000,000.00 | 19,074,452.22 | 19,074,452.22 | 1.91% | 停滞 | 其他 | ||||||
铁路线路安全隔离设施 | 20,000,000.00 | 364,973.00 | 19,020,484.59 | 18,884,836.49 | 500,621.10 | 96.93% | 95.00 | 其他 | ||||
无缝线路换铺 | 53,260,000.00 | 41,995,285.38 | 41,995,285.38 | 78.85% | 80.00 | 其他 | ||||||
马跑泉站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 8,530,000.00 | 169,811.32 | 169,811.32 | 1.99% | 20.00 | 其他 | ||||||
老庄子站新建综合楼用房工程 | 1,525,000.00 | 33,018.87 | 1,255,728.41 | 1,288,747.28 | 84.51% | 100.00 | 其他 |
— 218 —
红梁子站新建综合楼用房工程 | 1,525,000.00 | 33,018.87 | 1,470,259.37 | 1,503,278.24 | 98.58% | 100.00 | 其他 | |||||
视频监控综合应用系统 | 4,820,000.00 | 4,357,196.87 | 2,284,606.03 | 6,641,802.90 | 137.80% | 100.00 | 其他 | |||||
电气化建设项目 | 1,313,000,000.00 | 6,238,417.77 | 6,238,417.77 | 0.48% | 5.00 | 其他 | ||||||
上沟湾物流园项目 | 3,200,000.00 | 1,434,702.94 | 1,434,702.94 | 44.83% | 20.00 | 其他 | ||||||
鸳鸯湖物流园项目 | 3,200,000.00 | 301,886.78 | 301,886.78 | 9.43% | 20.00 | 其他 | ||||||
梅花井物流园项目 | 3,200,000.00 | 264,150.94 | 264,150.94 | 8.25% | 20.00 | 其他 | ||||||
古窑子车站轨道衡改建项目 | 1,450,000.00 | 1,133,990.96 | 1,133,990.96 | 78.21% | 100.00 | 其他 | ||||||
室内改造-机要室改造 | 80,000.00 | 33,449.55 | 33,449.55 | 41.81% | 80.00 | 其他 | ||||||
信号改造 | 24,150,000.00 | 9,981,387.16 | 9,981,387.16 | 41.33% | 35.00 | 其他 | ||||||
道口设备改造 | 600,000.00 | 373,221.67 | 373,221.67 | 62.20% | 100.00 | 其他 | ||||||
车站设施改造 | 956,200.00 | 39,622.64 | 39,622.64 | 4.14% | 10.00 | 其他 | ||||||
设备安装项目 | 2,350,000.00 | 2,029,981.00 | 2,029,981.00 | 86.38% | 100.00 | 其他 | ||||||
合计 | 2,442,602,200.00 | 32,174,827.86 | 90,756,259.87 | 76,125,039.92 | 46,806,047.81 |
— 219 —
1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731,632.61 | 38,731,632.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565.20 | 25,565.20 | |||
(1)处置 | |||||
(2)其他 | |||||
(3)盘亏 | 25,565.20 | 25,565.20 | |||
4.期末余额 | 38,706,067.41 | 38,706,067.4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236,215.01 | 16,236,215.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5,266.52 | 1,755,266.52 | |||
(1)计提 | 1,755,266.52 | 1,755,266.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7,991,481.53 | 17,991,481.5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14,585.88 | 20,714,585.8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495,417.60 | 22,495,417.60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220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27,518,753.34 | 4,983,402.03 | 532,502,155.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1,391.24 | 831,391.24 | |||
(1)购置 | 831,391.24 | 831,391.2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27,518,753.34 | 5,814,793.27 | 533,333,546.6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9,587,669.78 | 4,246,073.05 | 143,833,742.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49,222.52 | 188,183.12 | 11,137,405.64 | ||
(1)计提 | 10,949,222.52 | 188,183.12 | 11,137,405.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0,536,892.30 | 4,434,256.17 | 154,971,148.4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6,981,861.04 | 1,380,537.10 | 378,362,398.1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7,931,083.56 | 737,328.98 | 388,668,412.54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 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防空洞费用 | 200,579.98 | 200,579.98 | |||
橡木桶翻新费用 | 23,893.86 | 23,893.86 | |||
外墙改造费 | 320,000.00 | 32,000.04 | 287,999.96 | ||
世纪大饭店消防工程改造费 | 680,000.00 | 68,000.00 | 612,000.00 | ||
水权转换费 | 2,620,800.00 | 268,800.00 | 2,352,000.00 | ||
合计 | 3,845,273.84 | 593,273.88 | 3,251,999.96 |
— 221 —
其他说明:不适用。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1,457,344.67 | 8,236,798.92 | 36,485,985.22 | 5,797,292.82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8,325.46 | 155,748.82 | 1,840,611.68 | 276,091.7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521,600.00 | 378,240.00 | 9,776,000.00 | 1,466,400.00 |
无缝线路换铺损失 | 19,871,949.40 | 2,980,792.41 |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 | 746,963.42 | 112,044.51 | ||
合计 | 75,636,182.95 | 11,863,624.66 | 48,102,596.90 | 7,539,784.5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评估增值 | 224,015,911.56 | 33,602,386.73 | 232,693,860.39 | 34,904,079.06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4,644,266.72 | 6,696,640.01 | ||
合计 | 268,660,178.28 | 40,299,026.74 | 232,693,860.39 | 34,904,079.06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664,501.57 | 27,838,852.36 |
可抵扣亏损 | 174,632,593.21 | 198,984,809.20 |
合计 | 198,297,094.78 | 226,823,661.5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39,702,286.77 | ||
2023年 | 25,659,912.86 | 25,659,912.86 | |
2024年 | 82,243,561.06 | 82,243,561.06 |
— 222 —
2025年 | 30,097,789.97 | 30,097,789.97 | |
2026年 | 21,281,258.54 | 21,281,258.54 | |
2027年 | 15,350,070.78 | ||
合计 | 174,632,593.21 | 198,984,809.20 |
其他说明:不适用。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税金 | 2,694,370.09 | 2,694,370.09 | 2,566,904.16 | 2,566,904.16 | ||
合计 | 2,694,370.09 | 2,694,370.09 | 2,566,904.16 | 2,566,904.16 |
其他说明:不适用。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135,807.73 | 24,829,207.78 |
合计 | 74,135,807.73 | 24,829,207.78 |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93,171,239.40 | 63,712,586.82 |
材料、设备款 | 67,413,683.19 | 44,431,218.79 |
服务费 | 32,907,471.94 | 30,584,857.21 |
其他 | 713,028.00 | |
合计 | 193,492,394.53 | 139,441,690.8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 4,690,265.49 | 尚未结算 |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 3,000,000.00 | 尚未结算 |
兰州铁道设计院 | 2,534,050.00 | 尚未结算 |
华盛铁路运输公司 | 2,194,320.17 | 尚未结算 |
— 223 —
鄂尔多斯市房桥轨枕有限责任公司 | 1,378,93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3,797,565.66 |
其他说明:不适用。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费 | 1,426,043.98 | 1,438,338.26 |
合计 | 1,426,043.98 | 1,438,338.2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灵武市东塔镇鸿乐酒行 | 1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0,000.00 | -- |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结算销售商品款 | 2,250,324.39 | 65,020.35 |
未结算运费 | 20,761,357.50 | 9,636,235.45 |
合计 | 23,011,681.89 | 9,701,255.80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054,379.49 | 253,868,973.32 | 248,114,716.76 | 20,808,636.0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26,523.60 | 41,121,429.70 | 43,140,110.86 | 7,842.44 |
三、辞退福利 | 9,225.00 | 9,225.00 | ||
合计 | 17,090,128.09 | 294,990,403.02 | 291,254,827.62 | 20,825,703.49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191,186.27 | 189,183,085.00 | 184,424,179.28 | 16,950,091.99 |
2、职工福利费 | 21,875,708.89 | 21,875,708.89 | ||
3、社会保险费 | 274,350.74 | 18,205,726.75 | 17,265,608.58 | 1,214,468.91 |
— 22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72,706.33 | 17,539,738.90 | 16,598,394.58 | 1,214,050.65 |
工伤保险费 | 1,644.41 | 665,987.85 | 667,214.00 | 418.26 |
4、住房公积金 | 20,522,111.00 | 20,522,111.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88,842.48 | 4,082,341.68 | 4,027,109.01 | 2,644,075.15 |
合计 | 15,054,379.49 | 253,868,973.32 | 248,114,716.76 | 20,808,636.0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65,111.68 | 26,643,994.56 | 28,601,501.44 | 7,604.80 |
2、失业保险费 | 61,411.92 | 832,676.83 | 893,851.11 | 237.64 |
3、企业年金缴费 | 13,644,758.31 | 13,644,758.31 | ||
合计 | 2,026,523.60 | 41,121,429.70 | 43,140,110.86 | 7,842.44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5,715,210.34 | 61,983,762.86 |
企业所得税 | 5,863,035.04 | 13,167,937.96 |
个人所得税 | 1,048,942.76 | 1,438,997.8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25,518.44 | 4,544,846.31 |
教育费附加 | 2,039,972.80 | 1,921,867.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58,165.44 | 1,280,502.43 |
资源税 | 1,665.20 | 2,125.60 |
房产税 | 363,622.31 | 355,882.13 |
土地使用税 | 66,248.70 | 196,375.67 |
车船使用税 | 683.00 | |
印花税 | 557,283.24 | 244,140.20 |
水利建设基金 | 224,399.91 | 147,372.96 |
土地增值税 | 58,417.22 | |
环境保护税 | 714.03 | 943.86 |
合计 | 82,064,778.21 | 85,343,855.59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2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5,321,311.32 | 5,321,311.32 |
其他应付款 | 83,969,544.48 | 71,721,854.53 |
合计 | 89,290,855.80 | 77,043,165.85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339,764.20 | 4,339,764.20 |
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81,547.12 | 981,547.12 |
合计 | 5,321,311.32 | 5,321,311.3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不适用。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72,644,012.40 | 61,139,464.69 |
保证金、押金 | 7,133,758.10 | 6,971,758.10 |
代垫代扣款 | 2,637,432.18 | 1,804,374.48 |
赔款、罚款 | 78,574.40 | |
其他 | 1,554,341.80 | 1,727,682.86 |
合计 | 83,969,544.48 | 71,721,854.5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地税矿区税务所 | 880,696.28 | 尚未结算 |
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尚未结算 |
鄂尔多斯市优晟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 | 尚未结算 |
陕西程悦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 | 尚未结算 |
宁夏陆尧实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尚未结算 |
宁夏盛锦龙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尚未结算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 61,135,312.92 | 税收滞纳金,因资金不足无力缴纳 |
合计 | 63,266,009.20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5、其他流动负债
— 226 —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组费用 | 1,018,867.90 | 1,018,867.90 |
待转销项税 | 2,131,673.39 | 880,000.52 |
合计 | 3,150,541.29 | 1,898,868.42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6、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25,454.09 | 30,000.00 |
合计 | 25,454.09 | 30,000.00 |
(1)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人才托举款 | 30,000.00 | 4,545.91 | 25,454.09 | 自治区财政专项拨款 | |
合计 | 30,000.00 | 4,545.91 | 25,454.09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7、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1,038,325.46 | 1,840,611.68 |
合计 | 1,038,325.46 | 1,840,611.68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840,611.68 | 2,576,484.98 |
四、其他变动 | -802,286.22 | -735,873.30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802,286.22 | -735,873.30 |
五、期末余额 | 1,038,325.46 | 1,840,611.68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不适用。
— 227 —
2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58,374,735.00 | 1,458,374,735.00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9、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06,889,036.93 | 3,006,889,036.9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5,019,215.84 | 1,315,019,215.84 | ||
合计 | 4,321,908,252.77 | 4,321,908,252.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3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28,534.81 | -765,534.81 | -765,534.81 | 63,000.00 | ||||
其他 | 828,534.81 | -765,534.81 | -765,534.81 | 63,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28,534.81 | -765,534.81 | -765,534.81 | 63,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不适用。
31、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4,156,096.38 | 9,136,521.74 | 20,291,624.94 | 3,000,993.18 |
合计 | 14,156,096.38 | 9,136,521.74 | 20,291,624.94 | 3,000,993.18 |
— 2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32、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5,249,454.68 | 135,249,454.68 | ||
合计 | 135,249,454.68 | 135,249,454.6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3,830,407.69 | -779,504,894.4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53,830,407.69 | -779,504,894.4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7,975,763.34 | 225,674,486.79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5,854,644.35 | -553,830,407.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74,524,071.84 | 1,370,206,978.36 | 1,224,903,541.81 | 860,553,913.39 |
其中:铁路运输收入 | 1,121,490,373.08 | 763,200,395.78 | 1,056,694,490.65 | 705,881,806.19 |
葡萄酒业务 | 8,529,143.73 | 5,567,318.02 | 9,023,075.47 | 6,631,254.99 |
供应链贸易服务 | 644,504,555.03 | 601,439,264.56 | 159,185,975.69 | 148,040,852.21 |
其他业务 | 10,861,681.31 | 6,999,026.41 | 11,718,907.18 | 7,625,103.42 |
其中:租赁费收入 | 7,793,277.46 | 6,979,222.74 | 8,216,327.54 | 6,852,341.68 |
其他收入 | 3,068,403.85 | 19,803.67 | 3,502,579.64 | 772,761.74 |
合计 | 1,785,385,753.15 | 1,377,206,004.77 | 1,236,622,448.99 | 868,179,016.81 |
本公司2022年度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644,504,555.03元,占营业
— 229 —
收入的36.10%。该类业务中,对由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创运通组织运力运输、装卸的业务按照总额法核算,金额为640,526,525.38元,占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的99.38%,其余业务由净额法核算,金额为3,978,029.65元,占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的0.62%。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126,115,125.14 | 644,504,555.03 | 14,766,072.98 | 1,785,385,753.15 |
其中: | ||||
铁路运输 | 1,124,558,776.89 | 1,124,558,776.89 | ||
供应链服务 | 644,504,555.03 | 644,504,555.03 | ||
商品销售 | 8,529,143.77 | 8,529,143.77 | ||
租赁 | 1,556,348.25 | 6,236,929.21 | 7,793,277.4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126,115,125.14 | 644,504,555.03 | 14,766,072.98 | 1,785,385,753.15 |
其中: | ||||
国内 | 1,126,115,125.14 | 644,504,555.03 | 14,766,072.98 | 1,785,385,753.1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分部1、分部2、分部3分别为铁路运输、供应链服务、葡萄酒业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3,800,072.51元,其中,28,669,857.53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20,463,706.7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7,378,349.51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不适用。
35、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852,312.07 | 1,056,845.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46,343.07 | 1,896,266.27 |
教育费附加 | 2,015,732.55 | 1,751,652.47 |
资源税 | 3,256.80 | 2,125.60 |
房产税 | 1,040,123.81 | 1,473,178.62 |
土地使用税 | 264,569.77 | 265,410.27 |
车船使用税 | 19,747.56 | 22,835.48 |
印花税 | 1,536,525.15 | 1,099,526.70 |
— 2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43,821.71 | 1,167,768.05 |
水利建设基金 | 893,994.82 | 601,682.03 |
环境保护税 | 1,809.12 | 2,072.50 |
合计 | 11,718,236.43 | 9,339,363.32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32,385.58 | 1,439,016.38 |
宣传推广费 | 144,328.22 | 260,210.62 |
办公费 | 500.00 | 155.88 |
交通、差旅费 | 1,560.00 | 3,849.86 |
资产租赁费 | 129,675.24 | 116,914.27 |
运杂费 | 55,755.93 | 12,471.91 |
其他费用 | 15,919.72 | 7,402.04 |
合计 | 1,680,124.69 | 1,840,020.96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925,128.38 | 46,239,389.48 |
折旧摊销费 | 15,837,983.53 | 14,540,718.30 |
业务招待费 | 88,806.04 | 208,234.82 |
交通、差旅费 | 126,926.62 | 303,975.14 |
办公费用 | 1,638,237.66 | 2,102,682.05 |
物业服务费 | 1,153,514.27 | 1,612,247.89 |
能源费用 | 344,508.91 | 39,384.56 |
车辆使用费 | 169,602.10 | 160,398.89 |
中介服务费 | 2,016,946.91 | 1,445,131.71 |
资产租赁费 | 5,700.00 | 35,707.31 |
诉讼费用 | 19,839.00 | |
残保金 | 1,645,929.05 | 1,694,382.72 |
修理费 | 46,863.83 | 156,496.01 |
宣传费 | 889,232.03 | 930,446.11 |
— 231 —
其他 | 932,484.03 | 729,825.24 |
合计 | 74,821,863.36 | 70,218,859.23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8、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03,376.93 | 3,839,562.47 |
折旧费 | 162,508.86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5.28 | |
交通、差旅费 | 4,673.54 | |
咨询费 | 424,528.29 | 424,528.30 |
材料费 | 604,050.94 | 631,147.96 |
安装调试费 | 247,706.42 | |
联合研发费 | 9,535,029.25 | |
服务费 | 57,806.04 | |
其他 | 11,771.12 | 33,152.69 |
合计 | 11,204,070.25 | 5,176,097.84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9、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37,613,846.44 | 23,437,829.28 |
手续费 | 10,576.92 | 21,055.68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 | 1,721,911.50 | 239,393.35 |
离职后福利精算利息费用 | 8,897.23 | 12,610.79 |
合计 | -35,872,460.79 | -23,164,769.46 |
其他说明:不适用。40、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税返还 | 78,841.42 | 43,678.56 |
即征即退增值税返还 | 7,261.91 | |
稳岗补贴 | 766,316.74 | 215,010.74 |
— 232 —
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以工代训财政补助资金 | 178,500.00 | 1,420,500.00 |
税收减免 | 11,635.50 | |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专项培养资金 | 4,545.91 |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工业蒸汽补贴款 | 25,675.20 | |
基于视频智能分析的铁路货运系统财政配套科技专项资金 | 800,000.00 | |
合计 | 1,865,514.77 | 1,686,451.21 |
4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7,254,400.00 | -3,297,600.00 |
合计 | 7,254,400.00 | -3,297,600.00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2、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48,633.10 | 16,876,674.65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32,176.06 | -732,176.0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44,923.61 | 251,178.84 |
应收账款融资坏账损失 | 765,534.81 | -828,534.81 |
合计 | 1,101,420.36 | 15,567,142.62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083,825.74 | -223,410.51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1,917,484.20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6,493,436.52 | -5,354,525.62 |
合计 | -23,494,746.46 | -5,577,936.13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4、资产处置收益
— 233 —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280.83 | |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280.8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280.83 |
4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9,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42,580.01 | 6,731.70 | 142,580.01 |
违约赔偿收入 | 53,313.75 | 1,199,225.33 | 53,313.75 |
诉讼案件赔偿款 | 4,054,256.60 | 60,000.00 | 4,054,256.60 |
罚款净利得 | 124,767.00 | 140,530.00 | 124,767.00 |
无法支付款项 | 22,632.67 | 1,199,953.61 | 22,632.67 |
占地补偿款 | 1,672,652.14 | 1,672,652.14 | |
其他 | 14,291.04 | 71,119.46 | 14,291.04 |
合计 | 6,084,493.21 | 2,686,560.10 | 6,084,493.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退伍 士兵 补偿 款 | 国家 税务 总局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1,967.00 | 620,000.00 | 51,967.00 |
盘亏损失 | 370.6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4,340,823.45 | 15,910,930.65 | 24,340,823.45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1,819,376.54 | 11,516,615.09 | 11,819,376.54 |
— 234 —
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 6,000,000.00 | ||
其他 | 1,651.90 | 800.00 | 1,651.90 |
合计 | 36,213,818.89 | 34,048,716.34 | 36,213,818.89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2,185,587.33 | 56,997,082.0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71,107.59 | -611,875.17 |
其他 | -9,931.93 | |
合计 | 63,256,694.92 | 56,375,274.9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1,232,458.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5,308,114.5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880,504.0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89,688.8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973,536.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97,598.9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33,619.87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90,784.56 |
所得税费用 | 63,256,694.92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非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款项 | 1,693,718.60 | 1,818,383.05 |
收到的各种保证金、押金 | 6,058,189.19 | 5,584,466.44 |
收到的代垫款项 | 20,867.42 | 1,336,006.83 |
收到的各种赔款、罚款 | 147,967.00 | 1,199,225.33 |
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 1,892,420.30 | 1,686,810.01 |
收到的银行利息 | 23,704,769.76 | 21,572,431.42 |
收到的专项款项 | 30,000.00 |
— 235 —
其他 | 741,116.28 | 795,004.76 |
合计 | 34,259,048.55 | 34,022,327.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8,057,078.44 | 11,130,832.67 |
保证金押金 | 5,446,000.00 | 3,666,200.00 |
赔款罚款 | 310,617.75 | 3,489.84 |
对外捐赠 | 723,934.00 | 620,000.00 |
支付的受限货币资金 | 7,015,538.63 | |
其他往来款 | 942,555.79 | 1,828,671.66 |
合计 | 22,495,724.61 | 17,249,194.1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受限货币资金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合计 | 22,518,944.29 | 1,391,365.8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7,975,763.34 | 225,674,486.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494,746.46 | 5,577,936.13 |
信用减值损失 | -1,101,420.36 | -15,567,142.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1,444,698.62 | 133,674,000.5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137,405.64 | 11,006,634.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93,273.88 | 142,024.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80.8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198,243.44 | 15,904,198.95 |
— 2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54,400.00 | 3,297,6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21,911.50 | 239,393.3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23,840.09 | 691,189.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94,947.68 | -1,303,064.7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19,757.58 | -7,972,987.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414,518.83 | -257,508,328.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426,143.19 | 109,484,296.5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842,667.34 | 223,340,236.9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26,999,107.66 | 925,475,949.9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1,666,133.24 | 201,523,157.71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其他说明:不适用。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2,968,088.68 | 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利息及冻结资金 |
银行承兑票据 | 67,000,000.00 | 用于对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 |
合计 | 119,968,088.68 | — |
其他说明:不适用。
— 237 —
5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766,316.74 | 其他收益 | 766,316.74 |
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以工代训财政补助资金 | 178,500.00 | 其他收益 | 178,500.00 |
税收减免 | 11,635.50 | 其他收益 | 11,635.50 |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专项培养资金 | 4,545.91 | 其他收益 | 4,545.91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工业蒸汽补贴款 | 25,675.20 | 其他收益 | 25,675.20 |
基于视频智能分析的铁路货运系统财政配套科技专项资金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合计 | 1,786,673.35 | — | 1,786,673.35 |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东铁路 | 宁夏 | 银川 | 铁路运输 | 100.00% | 购买 | |
大古物流 | 宁夏 | 银川 | 运输服务 | 100.00% | 购买 | |
酒庄公司 | 宁夏 | 银川 | 葡萄酒加工销售、住宿餐饮、葡萄种植、葡萄酒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西创运通 | 宁夏 | 银川 | 运输服务、供应链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不适用。
— 238 —
其他说明:不适用。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其他非流动金融工具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2)价格风险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地方铁路的运价和杂费由地方
— 239 —
政府审批,所以目前宁东铁路的运价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统一制定,如果自治区物价局对运价水平和结构进行调整,宁东铁路及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2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
— 240 —
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7,478,400.00 | 167,478,4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67,478,400.00 | 167,478,4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77,315,968.82 | 77,315,968.8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44,794,368.82 | 244,794,368.82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采用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融资,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子公司宁东铁路持有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年末公允价值依据中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3)第YCV1002号评估报告中,采用市场法估值技术评估的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值确定;应收款项融资以其不可观察输入值确定。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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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川市 | 投资及相关业务 | 300.00亿元 | 17.19% | 17.1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说明: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1)集团企业的构成。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与关键管理人员存在重大影响关系的公司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水电、物业服务等 | 4,675,871.24 | -- | -- | 2,893,992.37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购买药品 | 2,831.86 | -- | -- | |
合计 | 4,678,703.10 | -- | -- | 2,893,992.3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 容 | 本期交易额 | 上期交易额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铁路运输/供应链服务 | 1,817,280,028.35 | 853,995,481.71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铁路运输 | 15,666,899.88 | 47,169.81 |
合计 | 1,832,946,928.23 | 854,042,651.5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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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认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交易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统计存在差异。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酿酒公司 | 34,036,300.00 | 1998年12月01日 | 2007年10月0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998年12月,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4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03.6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本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014年3月和4月,本公司与酿酒公司、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公司)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收回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如果债权人追索但酿酒公司未清偿的,由本公司承担,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十六、2”所述。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5,780,295.97 | 5,456,816.68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5,325,845.65 | 6,471,124.37 | 153,826,600.56 | 4,657,531.28 |
应收账款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3,314,033.16 | 99,420.99 | 6,828.80 | 204.86 |
— 243 —
其他应收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27,400.00 | 48,822.00 | 200,000.00 | 6,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4,544.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3,2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 | 73,000.00 |
合同负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528,348.05 | 1,126,114.51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古物流于2016年与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祥和”)签订原煤采购协议,由于货物品质等原因导致协议终止执行。2017年1月19日,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终止执行原煤购买协议,由天津祥和退回大古物流预付款580.38万元,支付利息10.00万元,共计
590.38万元。2017年1月21日,天津祥和偿还大古物流20万元货款,余款未支付。2017年10月20日,大古物流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
571.10万元,支付律师费9.28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18.74万元,合计599.12万元。大古物流在对天津祥和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了诉讼保全,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宁01民初7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天津祥和在张家口中铁国电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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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为三年;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608.40万元。
根据2018年3月1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宁01民初740号),大古物流、天津祥和达成庭外和解,并约定了还款时间。2018年6月15日,因约定时间内对方未付款,大古物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裁定书号:
(2018)宁01执331号)。2019年1月10日和2022年4月15日,大古物流分别通过强制执行收回46.96万元和136.11万元,截止本报告日,剩余款项尚未收回,大古物流已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②银川瑞索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索商贸”)于2015、2016年陆续在本公司之子公司宁东铁路鸳鸯湖站停放罐车199辆,但未缴纳运输费和停靠服务费,经多次催缴无果后,宁东铁路于2019年10月16日将瑞索商贸诉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诉请对方支付运输费及服务费923.49万元,2020年1月8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民初16757号)判令瑞索商贸支付宁东铁路停车服务费783.31万元、违约金58.64万元;宁东铁路取得对瑞索商贸所有的199辆自备车留置权,有权对上述车辆折价出售或拍卖,变卖所得在拖欠款项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瑞索商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9月25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宁01民终1024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宁东铁路于2020年10月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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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执行。留置的199辆自备车中有89辆抵押在石嘴山银行股份公司银川支行,有81辆抵押在宁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余29辆未设置抵押;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经宁东铁路、瑞索商贸及石嘴山银行股份公司银川支行协商一致,将抵押在石嘴山银行的89辆及未设置抵押权的29辆自备车处置变卖,处置款交存法院;上述118辆自备车以每辆4万元的价格予以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宁东铁路于2021年1月19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领取执行款申请书,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0日将变买车辆所得执行款472万元拨付至宁东铁路账户。剩余81辆自备车的处置工作因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暂停。2022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宁东铁路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留置资产评估、拍卖申请书》。2023年1月13日,收到该批次81辆自备车处置款437.85万元。
③2015年6月22日,本公司子公司大古物流与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神光”)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由大古物流向宁夏神光供应煤炭,并对煤炭的价格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宁夏神光分两次自提煤炭,煤款总金额共计537.95万元。宁夏神光仅支付100.00万元购煤款,余款至今未付,故大古物流将其起诉。
根据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17)宁0106民初7251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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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判决书》判决:宁夏神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古物流支付煤炭款437.95万元,利息38.82万元,合计476.77万元,并以437.9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2日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截至本报告日,本案仍在执行中,大古物流已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④2017年,本公司子公司大古物流与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越能”)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由大古物流向宁夏越能供应煤炭,并对煤炭的价格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截止2017年末,宁夏越能欠大古物流371.50万元货款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大古物流于2021年2月向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夏越能偿还其货款371.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9.30万元。2021年6月28日,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调解下,大古物流与宁夏越能达成协议:宁夏越能在扣减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大古物流应付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货款183.28万元)转让债权183.28万元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向大古物流支付剩余货款188.22万元。宁夏越能如不能按约定履行,大古物流可就未履行金额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夏越能再支付违约金15万元。2021年6月,大古物流根据法院调解协议、宁夏越能以及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的承诺书将账面应收宁夏越能的货款和应付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互抵,抵账后应收宁夏越能的货款188.22万
— 247 —
元,大古物流已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宁夏越能未执行调解协议,大古物流于2021年9月1日已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宁夏越能无可供执行财产,于2021年12月8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2年3月,大古物流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及律师调查申请书,对宁夏越能的工商内档进行查询。2022年8月,大古物流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递交追加宁夏越能两位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书,截止本报告日,本案暂无新进展。
⑤2021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东铁路因与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宝塔”)的线路维护、线路租赁、货场租赁、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线路租赁合同》,并要求灵武宝塔支付线路维护费及租金共计161.14万元。2021年9月24日、10月15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1)宁01民初字1283号、1284号、1285号、1286号《民事判决书》,即:解除双方签订的《线路租赁合同》、《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判令灵武宝塔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宁东铁路线路维护费65.31万元、线路租赁费20.75万元、货场租赁费63.77万元、土地租赁费及违约金10.27万元,并将租赁标的返还宁东铁路。因灵武宝塔未按判决执行,故宁东铁路于2021年12月6日向银川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1年12月22日获得受理。2021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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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系列执行裁定:灵武宝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3月25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灵武宝塔在古窑子站场地面附着物铁路专用线550米、道岔3组、油鹤;2022年3月31日,宁东铁路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查封动产拍卖申请书》,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选定评估机构并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查封资产的实地勘察。2022年9月5日明确评估方法,评估公司反馈因缺少相关资料,无法评估上述物品价值,已请求法院协调灵武宝塔提供相关资料,目前灵武宝塔尚未提供资料,案件正在办理中。
⑥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宁东铁路因《集装箱联合运输服务及货场租用协议》纠纷,向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物流”)承担租金及违约金合计360.71万元。2022年7月6日,灵武市人民法院(2022)宁0181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宁东铁路诉讼请求。宁东铁路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宁01民终4259号《民事裁定书》:发回灵武市人民法院重审。本案已于2023年2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等待一审判决。
⑦因借款合同纠纷,卢洲洋于2021年4月向兴庆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922.57万元,判令西部创业、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对判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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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年9月29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2022)宁0104民初39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卢洲洋清偿
675.82万元,驳回卢洲洋其他诉讼请求。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已上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022年度部分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已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 2023年4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 | 426,029,961.23 |
2、年金计划
本公司按照宁夏国资委宁国资发【2009】107号文件批准的《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年金方案》,试行国有企业年金制度;委托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年金账户进行管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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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基金账户余额由企业缴费、个人缴费、投资收益三部分构成;企业月缴费金额按照上年工资总额*5%/职工工龄系数总和*职工个人工龄系数/12计算支付,个人月缴费部分按企业缴费的50%计算。受托管理方每月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企业缴费年金通知”,列示缴费所属期、个人缴费金额。受托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直接计入个人基金账户。
2020年,本公司根据宁夏国资委宁国资发[2019]21号《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年金方案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企业月缴费金额由“按照上年工资总额*5%”变更为“按照上年工资总额*8%”;个人月缴费部分由“按企业缴费的50%”变更为“按企业缴费的30%(每2年调增5%,最终达到企业缴费的50%)”。
本公司本年年金缴费金额为1,364.4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
158.96万元。
3、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业务性质划分为铁路运输及服务分部、 葡萄酒及酒店服务分部、供应链服务分部,其中铁路运输及服务为子公司宁东铁路、西创运通、大古物流经营业务;葡萄酒及酒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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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为子公司酒庄公司经营业务;供应链服务业务为子公司西创运通经营业务。各分部执行和母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铁路运输及服务 | 葡萄酒及酒店服务 | 供应链服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331,270,877.34 | 16,243,994.20 | 644,504,555.03 | 206,633,673.42 | 1,785,385,753.1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126,115,125.14 | 14,766,072.98 | 644,504,555.03 | 1,785,385,753.1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05,155,752.20 | 1,477,921.22 | 206,633,673.42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476,523.59 | -8,018,222.87 | -23,494,746.46 | ||
信用减值损失 | 6,945,788.31 | 57,788.32 | 423,782.90 | 6,325,939.17 | 1,101,420.36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96,191,253.18 | 6,984,124.96 | 203,175,378.14 | ||
利润总额 | 415,651,103.35 | -10,773,917.16 | 22,681,211.24 | 126,325,939.17 | 301,232,458.26 |
所得税费用 | 57,581,769.27 | 4,622.84 | 5,670,302.81 | 63,256,694.92 | |
净利润 | 358,069,334.08 | -10,778,540.00 | 17,010,908.43 | 126,325,939.17 | 237,975,763.34 |
资产总额 | 10,194,680,664.17 | 197,199,430.46 | 150,185,273.50 | 4,410,562,963.64 | 6,131,502,404.49 |
负债总额 | 697,853,724.82 | 41,240,736.97 | 64,764,367.26 | 275,098,215.84 | 528,760,613.21 |
4、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关于本公司原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划分协议2014年3月19日和4月4日,本公司与酿酒公司、酒业公司就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和《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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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3号(宗地号0100-403-2号)面积为3,141,420.7平方米(约合4712亩)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归本公司。
②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面积为1,770,237.1平方米(约合2655亩)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仍然归酒业公司,作为对宁国用(2007)第003号(宗地号0100-403-2号)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③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498万美元及利息,如果债权人追索而酿酒公司未清偿的,由本公司自行处理,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④本协议生效3日内,酿酒公司和酒业公司将土地及附着物交付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主要内容:
①酿酒公司用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中的约1500亩(二号园)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抵顶给本公司,作为本公司代偿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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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除二号园以外的其他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权属不变。
③本协议生效5日内酿酒公司和酒业公司将土地及附着物交付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相关说明:
①1998年12月,酿酒公司在世行贷款498万美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本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
②根据以上两份协议,本公司将收回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本公司在协调各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
(2)子公司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2017年7月7日,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宁东国税稽检通一[2017]3号),提出大古物流在2016年10月份开展煤炭贸易过程中,接受北京美隆康元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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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涉嫌虚开,发票金额合计5,247.66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762.48万元。
2019年10月14日,大古物流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宁税稽处﹝2019?{33052号),以大古物流取得的3,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额6,063.93万元,决定追缴大古物流增值税6,063.93万元、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424.48万元、补缴教育费附加181.92万元、补缴地方教育附加121.28万元。除限期追缴外,按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上述处理决定导致大古物流处于资不抵债状况,2019年10月29日大古物流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大古物流收到银川中院(2019)宁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对大古物流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大古物流已于2020年1月2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2020年11月大古物流收到宁夏高院(2020)宁破终1号《民事裁定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截止本报告日,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无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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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7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9,705.95 | 100,027,771.10 |
合计 | 70,029,705.95 | 100,027,771.10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合计 | 70,0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项 | 100,000,000.00 |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111,085.00 | 108,500.00 |
其中:上市遗留款 | 79,870.00 | 79,870.00 |
合计 | 111,085.00 | 100,108,500.0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58.90 | 79,870.00 | 80,728.9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650.15 | 650.15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509.05 | 79,870.00 | 81,37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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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85.00 |
1至2年 | 28,630.00 |
3年以上 | 79,870.00 |
5年以上 | 79,870.00 |
合计 | 111,085.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9,870.00 | 79,87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58.90 | 650.15 | 1,509.05 | |||
合计 | 80,728.90 | 650.15 | 81,379.0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勤万信资产评估公司 | 上市遗留款 | 70,000.00 | 5年以上 | 63.02% | 70,000.00 |
李晓明 | 上市遗留款 | 8,870.00 | 5年以上 | 7.98% | 8,870.00 |
罗赟伟 | 上市遗留款 | 1,000.00 | 5年以上 | 0.90% | 1,000.00 |
来宁挂职干部补贴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31,215.00 | 1年以内2,585.00,1-2年28,630.00 | 28.10% | 1,509.05 |
合计 | 111,085.00 | 100.00% | 81,379.05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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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189,589,496.82 | 23,000,000.00 | 4,166,589,496.82 | 4,119,589,496.82 | 23,000,000.00 | 4,096,589,496.82 |
合计 | 4,189,589,496.82 | 23,000,000.00 | 4,166,589,496.82 | 4,119,589,496.82 | 23,000,000.00 | 4,096,589,496.8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69,367,572.24 | 69,367,572.24 | 13,000,000.00 |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3,997,221,924.58 | 3,997,221,924.58 | |||||
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7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4,096,589,496.82 | 70,000,000.00 | 4,166,589,496.82 | 23,000,000.00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3,774,058.82 | 592,865.64 | 728,033.09 | 592,865.64 |
合计 | 3,774,058.82 | 592,865.64 | 728,033.09 | 592,865.6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租赁 | 220,644.23 | 220,644.23 | |
其他 | 3,553,414.59 | 3,553,4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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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3,774,058.82 | 3,774,058.8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计 | 3,774,058.82 | 3,774,058.8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37,193.00元,其中,265,967.6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241,473.96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29,751.4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不适用。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合计 | 12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说 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190,962.61 | 主要为宁东铁路公司无缝线路换铺钢轨损失、设备报废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86,673.35 | 主要为宁东铁路公司收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2021年稳岗补贴款、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拨付基于视频智能分析的铁路货运系统财政配套科技专项资金 |
— 25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54,400.00 | 宁东铁路所持太中银铁路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21,067.4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77,676.55 | 主要为宁东铁路公司应收取瑞索商贸诉讼案件执行款 |
税务处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 -11,508,758.79 | 主要为大古物流需补缴税款计算的税收滞纳金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22,203.22 | |
合计 | -18,037,700.8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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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3% | 0.1632 | 0.16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6% | 0.1755 | 0.175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何旭东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