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其持有本公司41,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5%。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接到太和先机通知,获悉其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为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在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变动前,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0,272.8331万股,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5%,占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3.65%,其中,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90.3731万股,质押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635万股。
太和先机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和2020年5月29日,将上述质押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675万股股份和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的2,919.3743万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并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解除登记手续。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 始日期 | 解除质 押日期 | 质权人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6,750,000 | 1.64% | 0.29% | 2020年 4月30日 | 2020年 5月28日 |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29,193,743 | 7.10% | 1.24% | 2017年6月12日 | 2020年 5月29日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35,943,743 | 8.74% | 1.53%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太和先机持有合计控制本公司54,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7%。太和先机所持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和先机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11,029,689 | 17.45% | 266,784,588 | 64.91% | 11.33% | 116,853,933 (首发后限售) | 43.80% | 0 | - |
谢勇 | 130,000,000 | 5.52% | 130,000,000 | 100% | 5.52% | 97,500,000 (高管锁定) | 75.00% | 0 | - |
合计 | 541,029,689 | 22.97% | 396,784,588 | 73.34% | 16.85% | 214,353,933 | 54.02% | 0 | - |
2.控股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和先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和足够的履约能力,能有效控制质押风险。其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谢勇先生和太和先机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太和先机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