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6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减少提案的情况:经公司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同意,董事会决议撤销对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喆慜女士的提名,并取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项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2《关于选举单喆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30日发出了《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新公告》(2020-059号)。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5日(星期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572,293,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11%(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355,500,85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4,863,973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20,636,878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529,953,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2,340,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5%。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0,264,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8%。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勇先生、文彬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出席股东 |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 | 同意 | |
股份数量(股) | 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 | ||||
1.01 | 关于选举谢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39,853 | 99.955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10,164 | 99.6387% | ||
1.02 | 关于选举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98,453 | 99.9659%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68,764 | 99.7221% | ||
1.03 | 关于选举代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39,853 | 99.955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10,164 | 99.6387% | ||
1.04 | 关于选举郑小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98,453 | 99.9659%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68,764 | 99.7221% | ||
1.05 | 关于选举虞金晶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98,453 | 99.9659%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68,764 | 99.7221% | ||
1.06 | 关于选举解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98,453 | 99.9659%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68,764 | 99.7221%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建军先生、陈苏勤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出席股东 |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 | 同意 | |
股份数量(股) | 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 | ||||
2.01 | 关于选举徐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98,453 | 99.9659%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68,764 | 99.7221% | ||
2.02 | 关于选举陈苏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486,953 | 100.0338%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457,264 | 100.2750%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志凌先生、刘中锡先生、刘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出席股东 |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 | 同意 | |
股份数量(股) | 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 | ||||
3.01 | 关于选举高志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486,953 | 100.0338%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457,264 | 100.2750% | ||
3.02 | 关于选举刘中锡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39,853 | 99.955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10,164 | 99.6387% | ||
3.03 | 关于选举刘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 | 572,293,703 | 572,039,853 | 99.955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 70,264,014 | 70,010,164 | 99.6387%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宋沁忆;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我爱我家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