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其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经
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在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2020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