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与海航基础及其子公司海岛临空签订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此事项事前征求独立董事认可,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与海航基础及其子公司海岛临空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海航基础及其子公司海岛临空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合作交易基于公司战略调整,有利于公司解决资产瑕疵风险,资产置换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王满仓 郭世辉 王卫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