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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并已提出了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简称“自查报告”)、《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年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2020年度业绩亏损风险等相关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70,000.00万元 至 49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目前公司的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正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意见将与年报一并披露,现阶段尚无法判断公司在披露年报后股票是否存在因年报审计出具有关意见等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受经济增速下行影响且新冠疫情对传统商超零售企业冲击较大,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较大,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的百货商超、大宗贸易、物业经营及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全面受到严重影响,2020年无法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㈢ 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规定,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

方案。公司对自查发现的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拟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等方式解决。若股东及关联方未能在自查报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妥善解决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问题,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2. 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解决自查报告相关问题,同时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4.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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