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等拟通过重整解决,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年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除前述自查发现的问题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发生的其他担保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王满仓 郭世辉 王卫东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