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