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