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 情况
1.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2018年,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3项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情况 |
2018年4月9日 | 第八届监事会 十四次会议 |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年度报告 3.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通过 |
2018年4月25日 | 第八届监事会 十五次会议 |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2018年5月29日 | 第八届监事会 十六次会议 | 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2018年6月27日 | 第九届监事会 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通过 |
2018年8月27日 | 第九届监事会 二次会议 | 1.2018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通过 |
3.关于2018年一季报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
2018年10月26日 | 第九届监事会 三次会议 |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2018年12月28日 | 第九届监事会 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 通过 |
2.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2018年6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经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选举,杨本红女士、李光杰先生当选职工监事,伍勤先生、连劲先生、曹聪先生当选非职工监事;经全体监事选举,伍勤先生当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成员结构和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列席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现场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守法经营,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运转良好,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