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11时,共收回11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1张。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同名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司决定向泸州市红十字会定向捐赠20万元用于公司所在地泸州市龙马潭区环境治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