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至会议表决时间2021年12月29日16时,共收回5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5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授予相关事项符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1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按每股
92.71元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928,600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