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3-1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8年6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四川华信共承担44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12,111.1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金2,558万元,职业保险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武林,1994年9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泸州老窖、通威股份、五粮液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199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泸州老窖、泸天化、壹玖壹玖、巨星农牧、四川美丰、和邦生物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凡波,201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天化、通威股份、壹玖壹玖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包括泸州老窖、神驰机电、厚普股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武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凡波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凡波 | 2023年1月4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四川证监局 | 因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
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参与公司年报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四川华信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55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7万元,同比增加4.73%,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3万元,同比增长5.10%;内控审计费用52万元,同比增长4.0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审计,认真地
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年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