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17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情况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蔡来寅诉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新恒阳”)、许树茂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情况,有关内容请见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临2019-118)。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了该案的一审判决情况,请见披露的《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0-168)。
二、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4日签发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民初796号之三,主要内容为:
“本院受理蔡来寅诉尚衡冠通、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讷河新恒阳、许树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2019)粤03民初796号及(2019)粤03民初796号之一【查封案号:(2019)粤03执保158号】生效民事裁定书,分别查封、冻结尚衡冠通、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名下的财产(以人民币84000000元为限)。
轮候冻结新大洲名下持有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存在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
裁事项如下:
序号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1 | 本公司诉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被申请人)的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仲裁案,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本公司损失587.64万元、承担律师费8万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 587.64 | 仲裁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序号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索引 |
1 | 2020年2月,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品膳”)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阳”)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请支付退货款及逾期付款的利息。2020年6月,斗品膳再次起诉。 | 85.2 | 2020年12月一审判决。上海恒阳拟上诉。 | 一审判决:上海恒阳退还斗品膳价款788810.24元即逾期付款利息。 | 不适用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林锦佳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5、临2020-108。披露日期:2020年3月19日、06月13日。 |
2 | 2019年10月,宋赟麒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劳动争议案,仲裁请求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工资、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及报销款合计597168.78元。 | 59.8 | 2020年11月10日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新大洲投资支付宋赟麒工资4.74万元、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1.96万元、报销款1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 执行中。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42、临2020-114。披露日期:2019年12月18日,2020年7月8日。 |
3 | 2019年4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上海恒阳、恒 | 3,009.89 | 2020年3月13日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本公司、上海恒阳、恒阳牛业需支付原告票据款 | 执行完毕,案件完结。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阳牛业票据追索权纠纷。诉求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票款及利息。 | 3000万元和相应利息等。本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及其他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临 2019-127、临 2020-047。披露日期:2019年4月23日、11月5日、2020年3月24日。 | ||||
4 | 2019年3月,程丹诉本公司、许树茂、陈阳友、潘旭、王红旭、陈天宇借款合同纠纷。诉求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支付律师费、违约金。 | 1,130.45 | 2020年6月15日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本公司需支付原告本金9557941元及利息,律师费10万元等,许树茂、陈阳友、潘旭、王红旭、陈天宇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 执行完毕,案件完结。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临 2019-127、临2020-113、临2020-127。 披露日期:2019年4月23日、11月5日,2020年7月7日、8月7日。 |
5 | 2019年3月,上海和附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许树茂、陈阳友借款合同纠纷。诉求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支付律师费。 | 1,029.44 | 经法院调解,约定分期返还,2019年9月15日前返还完毕。 | 经法院调解,约定分期返还,2019年9月15日前返还完毕。 | 执行完毕,案件完结。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临 |
2019-108、临 2020-029、2020-099。披露日期:2019年4月23日、8月23日、2020年2月27日、5月29日。 | ||||||
6 | 2020年9月,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恒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旺”)诉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阳”)、本公司、陈阳友、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诉请宁波恒阳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的回购款、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代理费。 | 5160.52 | 2020年12月,本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因该案本公司占新大洲投资的股权被冻结。 | 审理中 | 不适用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43。披露日期:2020年9月16日 |
7 | 2019年4月,林锦佳诉本公司、恒阳牛业、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二号”)、尚衡冠通、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徐鹏飞、陈阳友、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后因林锦佳未缴纳诉讼费,2019年5月法院裁定其按撤诉处理。2019年6月林锦佳再次起诉。诉求返还借款、利息, | 3,203 | 因此案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9.135%的股权、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判决已生效,2020年4月13日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2020年12月,本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因该案本公司占海南新大 | 一审判决本公司需支付原告本金3000万元、利息等费用,恒阳牛业、恒阳农业、瑞阳二号、尚衡冠通、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徐鹏飞、陈阳友、许树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已生效。 | 尚未履行完毕生效判决。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林锦佳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临 2019-136、临 2019-142、临 2020-065。 披露日期:2019年4月23日、11月26日、12月18日、2020年4月17日。 |
支付律师费。 | 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新大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 |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蔡来寅案一审判决对本公司的影响详见2020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0-168)。本次查封冻结资产,对公司的征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公司已上诉。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蔡来寅案之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2、本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书》;
3、上海斗品膳食品管理有限公司案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4、宋赟麒案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