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19-58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海马 | 股票代码 | 00057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锐 | 谢瑞 | ||
办公地址 |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 ||
电话 | 0898-66822672 | 0898-66822672 | ||
电子信箱 | 000572@haima.com | 000572@haima.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322,694,074.13 | 2,721,865,079.74 | -14.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8,247,674.24 | -275,147,211.4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5,874,423.83 | -315,077,656.6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2,224,222.90 | -43,475,432.92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84 | -0.167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84 | -0.167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1% | -4.30%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400,042,399.45 | 11,458,328,766.97 | -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12,730,387.58 | 4,884,214,692.63 | -3.5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9,68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80% | 473,600,000 | 0 | ||||||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6% | 93,022,951 | 0 | ||||||
海南家美太阳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2% | 66,149,781 | 0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5% | 63,300,000 | 0 | ||||||
珠海横琴新区和利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8% | 37,540,900 | 0 | ||||||
洪泽君 | 境内自然人 | 2.16% | 35,585,301 | 0 | ||||||
王亚红 | 境内自然人 | 1.06% | 17,475,000 | 0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00% | 16,394,800 | 0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9% | 16,314,160 | 0 | ||||||
李奕鸿 | 境内自然人 | 0.59% | 9,718,9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前两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1-6月,中国汽车行业呈持续下滑态势,产销分别完成1,213.20万辆和1,232.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3.7%和12.4%。其中:乘用车1-6月产销分别完成997.8万辆和1012.7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15.8%和14%。公司上半年累计销量14,425辆,同比下降65.16%;实现销售收入23.23亿元,同比下降1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0.97亿元。
6月,汽车行业整体下滑幅度减缓,其中SUV出现同比、环比上升。公司郑州基地新产品8S已于7月8日正式上市,市场关注度逐步提升,伴随着8S的上市以及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推进,预计公司产品销量将得到有效提升,整体运营将逐步走出低谷,为今年扭亏为盈打下良好基础。下半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研发方面:启动品类规划2.0版落地;严控VF00、7DCT、插电式混合动力(PHEV)、可变平台电动汽车以及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等研发项目开发节点,确保质量、成本、进度三个目标均实现达标。
二、营销方面:整合网络资源,聚集核心区域;以8S上市为契机,建立以电商为魂的新营销体系,打通线上线下;推进VF00产品上市营销前期策划工作。
三、运营方面:完善成本策划,推进前置管控;统筹产供销体系,有效降低各环节库存;强力推进开源节流,减亏增效;实施精准投资,创新融资模式。
四、品质方面:推进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个工艺以及动力总成、装配精度和NVH等四个方面品质提升工作;优化内部质量过程管理体系,着力提升产品品质;强化市场反馈,提升顾客体验。
五、人力资源方面:按照“扁平体制、效率机制”原则,继续完善和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建立适应新营销、新产品的管理架构,提升组织效率;赋能加压,抓好关键的少数,提高组织执行力;精兵简政,行业用工落实为品类用工。
六、海外市场方面:推进第二战略市场前期开发工作;推进向外向型、国际化经营转变,提升海外市场体系竞争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其他新准则的金融企业可参照财会〔2018〕3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适用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且自2019年6月10日起
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财会〔2019〕8号要求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
④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适用于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且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按财会〔2019〕9号要求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3月7日,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青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风置业”)签订了《河南海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青风置业以现金方式向河南海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物业”)增资1.8亿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39%。增资后,海马物业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景柱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