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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马: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8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近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14,547,205.80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补助。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序号收款单位补助项目名称收到时间补助形式补助金额补助依据与资产/收益相关
1海马汽车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开区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2020.5.20现金2,000,000.00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关于对2018-2019年度经开区科技项目进行奖补的通知(郑经科[2020]1号)与收益相关
2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届河南省专利奖2020.6.16现金10,000.00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拨付第二届河南省专利奖奖励资金的函(豫知函[2020]7号)与收益相关
3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企业稳岗返还2020.7.6现金12,537,205.80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操作流程与收益相关
合计现金14,547,205.80

以上政府补助均已到账,上述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计入2020年度“其他收益”科目。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二季度利润总额人民币2,010,000.00元、三季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2,537,205.80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情况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7月 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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