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9日9: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现场出席,卢国纲、张涛、孟兆胜、杜传利和魏建舟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景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一)》。
关联董事孙忠春、卢国纲回避表决此议案。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二)》。
关联董事景柱回避表决此议案。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