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1-6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海马汽车有限: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兰马实业:指海马汽车有限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兰马实业有限公司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2021年9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与其全资子公司兰马实业签订《增资协议》,海马汽车有限以其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对兰马实业进行增资495,030,660元,其中:495,000,000元作为实收资本,30,660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兰马实业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6,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01,000,000元。
2.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兰马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689号海马技术中心1楼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5FYG77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商务秘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增资前 | 本次增资后 | ||
出资总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总额 | 出资比例 | |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 600万元 | 100% | 50,100万元 | 100% |
8.兰马实业于2021年9月2日成立,暂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9.增资方式:海马汽车有限以其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资。
10.经查询,兰马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兰马实业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
2.海马汽车有限以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人民币肆亿玖仟伍佰零叁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495,030,660.00元) 对兰马实业进
行增资。其中肆亿玖仟伍佰万元整(¥: 495,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剩余叁万零陆佰陆拾元整(¥:30,660.00元)作为资本公积金。
3.本次增资完成后,兰马实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伍亿零壹佰万元整(¥501,000,000.00元)。
4.本次增资所涉及的税款和费用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5.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兰马实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拟对其子公司增资所涉及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鲁正信评报字(2021)第Z132号),评估对象为海马汽车有限相应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海马汽车有限拟对兰马实业进行增资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对委估房屋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经实施现场调查、市场调查、询证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海马汽车有限拟对兰马实业增资所涉及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为:495,030,660元。
五、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业务开展及资产配置需要,海马汽车有限对兰马实业实施本次增资。本次增资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并可优化相关资产配置,同时,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