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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3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9-20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 年颁布的 新金融准则、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公司依据新金融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新金融准则的执行,预计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前后的内容

公司于2018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及主营业务发生全面变更,被收购企业部分会计估计与公司之前的会计估计存在差异。为了使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财务统一核算,公司进行了以下会计估计变更:

1、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1)变更前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比如下:

类别组合名称变更后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更前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账龄分析法
军工总装企业组合一年内不计提坏账,一年以上并入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无此类业务,无此类信用组合
合并范围内正常经营的子公司不计提坏账不计提坏账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按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不计提坏账
计提坏账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不计提坏账

(2)变更前后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变更后计提比例变更前计提比例
1年以内5%5%
1—2年10%10%
2—3年50%20%
3年以上3—4年100%50%
4—5年100%70%
5年以上100%100%

2、重新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

变更前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对比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变更后变更前
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年限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直线法20-50年5%20-50年3%
机器设备直线法3-15年5%12-22年3%
运输设备直线法4-10年5%12-15年3%
电子设备直线法3-5年5%5-12年3%
其他设备直线法3-5年5%5-20年3%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时间:自2018年10月1日起。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全年增加折旧费用约11.80万元,增加坏账准备约39.74万元,两项共减少利润总额约51.54万元,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变更审议程序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且有利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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