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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有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55,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3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59元/股,具体详见2021年4月1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755,1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27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第9层917室证券部

3.联系人:向铮、李晓明

4.联系电话:0771-2519801

5.传真:0771-2519608

6.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7.邮政编码:530201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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