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部湾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认真、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6月15日,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后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

2020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57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审议了所有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等情况

2020年任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共发表9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16项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我对公司关于收购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0.64%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进一步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我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聘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项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我对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我对公司关于出售北部湾港贵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我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审计加期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我对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自2020年6月15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 4 -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1100
审计委员77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在2020年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于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相关规定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相关简历,对于是否聘任给出合理化建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预算方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津贴发放调整方案,审议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查和沟通。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

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阅、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方面,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在经营管理方面,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议案事项,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泊位建设、关联交易、股权收购、股权激励等方面,对所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发表自己独立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在自身学习方面,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广西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培训,2020年8月参加了广西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不断提高对公司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公司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本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凌斌2021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