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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股票代码:400114 股票简称:东北电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15:0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应参加董事6人,实到6人。

㈣ 会议由董事长尚多旭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 6 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鸿源”)提名苏伟国先生、贺薇女士、刘江妹女士、丁继实先生、米宏杰先生、朱欣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方光荣先生、王宏宇先生、李正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不高于上一届。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提名苏伟国先生、贺薇女士、刘江妹女士、丁继实先生、米宏杰先生、朱欣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方光荣先

生、王宏宇先生、李正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士符合公司董事任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获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查询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提名的所有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二、《关于大股东提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关于提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北京海鸿源作为持有本公司总发行股本9.33%的第一大股东,有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大会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北京海鸿源现对公司将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已通过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提议的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北京海鸿源作为持有本公司总发行股本9.33%的第一大股东,具备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据大股东提议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纳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与

其他事项一并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增加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三:《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作出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唐酒店”)与关联方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长江广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逸唐酒店作为承租方,考虑到承租方经营收入和经济效益受当地疫情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为缓解承租方持续经营压力,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调整的相关约定是:一是租赁期间延长一年,从原来的“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是调整年度租金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年度租金标准从原来的“950万元”调整为“750万元”。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调整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双方2021年7月13日已签订原合同中的相关事项进一步补充约定。签订本补充协议系对原合同部分事项的变更,属于2021年8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授权的权利范围内,且已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须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尚多旭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苏伟国、米宏杰和独立董事方光荣、王宏宇、李正宁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表决结果: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

附件: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伟国先生,一九六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读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热处理专业、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工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东北电气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经理,铁岭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日合资沈阳古河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电气董事、总裁。贺薇女士,一九八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酒店事业部商务总监,北京泛宇精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部总经理,中财诚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人民产业发展(青岛)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北京青枫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江妹女士,一九七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读于唐山大学企业管理本科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关系管理专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美国七喜实业投资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人事经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总经理,北京国是经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北京国是经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拉萨国是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丁继实先生,一九八五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国内投资高级经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经理,东北电气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东北电气董事会秘书。米宏杰先生,一九九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海航集团非航空资产管理事业部计划财务部主管,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总监,海南供销大集金

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事业部运营中心经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资金计划中心高级经理。现任东北电气董事、财务总监。朱欣光先生,一九七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一九九二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高压电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技术员,东北电气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东北电气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说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东北电气的股票,均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均与东北电气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光荣先生,一九五五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宁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长期从事会计管理和财政工作,曾任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海南省财政监督特派办主任等职。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东北电气独立董事。王宏宇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获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阳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裕燃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HK.03633)计划财务总经理。现任深圳华达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财务总监,东北电气独立董事。李正宁先生,一九八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持有律师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东北电气独立董事。说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东北电气的股票,均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与东北电气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东北电气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东北电气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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