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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扎佐厂区办公楼三楼6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舸舸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8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242人,代表股份338,652,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5125%。

现场会议到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321,600,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02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7,051,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860%。

8、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沈锐先生,独立董事黄跃刚先生、杨大贺先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会)、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6,378,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86%;反对2,090,7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4%;弃权18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11,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37%;反对2,090,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21%;弃权1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2%。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实施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6,462,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2%;反对2,190,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5,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45%;反对2,190,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洪臣、包宇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以及作出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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