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9-040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启迪古汉 | 股票代码 | 00059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曹定兴 | 颜立军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 | ||
电话 | 0734-8239335 | 0734-8239335 | ||
电子信箱 | stocks@guhan.com | stocks@guhan.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55,844,754.88 | 100,757,286.05 | 54.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374,011.09 | 3,454,831.96 | 345.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099,734.39 | 933,384.80 | 1,410.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59,917.41 | 7,657,584.51 | -24.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42 | 0.0144 | 345.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42 | 0.0144 | 345.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2% | 0.59% | 2.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19,133,616.98 | 816,598,767.73 | 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95,092,770.27 | 579,718,759.18 | 2.6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35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41% | 70,432,904 | 5,380,000 | |||||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有法人 | 15.84% | 37,935,831 | 0 | 质押 | 8,100,000 | |||
陈霆 | 境内自然人 | 1.93% | 4,628,100 | 0 | |||||
嘉实元安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70% | 4,065,518 | 4,065,518 |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0% | 2,150,000 | 2,150,000 | |||||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北京融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0.82% | 1,970,721 | 1,970,721 | |||||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元寿三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1% | 1,927,928 | 1,927,928 | |||||
顾会良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220,300 | 0 | |||||
张良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150,100 | 0 | |||||
张蕴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15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两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一致行动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医药行业监管趋严,政策法规多变,市场竞争激烈。面对一系列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不断强化市场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及产品结构,理顺和拓展销售渠道,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品牌建设投入,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积极挖潜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质量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5,844,754.88元,同比增长
54.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74,011.0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5.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产品销售方面: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销售公司积极调整销售模式,完善公司营销激励制度,开展了“不忘初心,励志笃行”工作经验分享等团建活动,团队的战斗力不断提升;通过湖南电视剧频道、公交车公益活动等加强产品宣传力度,努力巩固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重点门店店庆、节日促销活动,梳理专店产品结构,加大销售终端开发力度,进一步深耕营销渠道。
(2)生产质量方面:通过优化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运行成本;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大宗原料招标采购制度,加强产地化采购、季节性采购,保证原辅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内控管理方面: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充分保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司决策层、经营层、监督层的关系,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内控机制建设,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关键岗位风险管控,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4)人才资源管理方面:根据集团发展战略需要,强化纪律管理,优化综评机制,突破传统培训,采用以实战为主、理论为辅的方式,打造一批懂产品、会营销、善管理的青年骨干,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丰富的人材储备资源。 (5)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定期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积极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固体综合制剂车间、综合提取车间土建工程主体竣工,正在进行装修施工,4亿支配套科研质检楼、辅料仓库项目正在进行现场施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根据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列示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 期初合并报表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4,224,048.33元,其中:应收票据47,478,992.74元,应收账款16,745,055.59元;期末列示应收票据89,241,634.30元;应收账款3,128,162.89元。 母公司报表列示金额无影响。 |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 期初合并报表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6,556,580.67元,其中:应付账款26,556,580.68元;期末列示应付账款30,636,125.76元。 期初母公司报表列示应付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1,452,556.19元、期末列示应付账 款1,452,556.19元。 |
将三无投资从供出售金融 产变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48,212.78元期末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048,212.78元,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4,048,212.78元期末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4,048,212.78元。 |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本公司无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书贵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