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荒湖农场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100兆
瓦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荒湖农场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100兆瓦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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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