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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关于变更部分会计估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2-90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会计估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以公司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为基础,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折旧费7,568.13万元,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7,568.13万元,其中:部分机器设备本期将提足折旧,预计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6,842.41万元,该部分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对以后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光伏行业发展现状及电站运营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光伏行业发展迅速,技术迭代进程加快,公司目前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不能合理反映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公司经梳理各类固定资产,发现其他建筑物、个别办公设备、运维船以及生产车间使用的搬运车等折旧年限不能合理反映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况,为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估计的变化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40-4552.11-2.38
农业设备年限平均法5-2553.80-19.00
发电设备年限平均法16-3552.71-5.94
其中:太阳能组件年限平均法18-2553.80-5.28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456.79-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2254.32-19.00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8-4552.11-5.28
农业设备年限平均法5-2553.80-19.00
发电设备年限平均法16-3552.71-5.94
其中:太阳能组件年限平均法18-2553.80-5.28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2254.32-19.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40-45年变更为18-45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0-14年变更为5-10年,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10年变更为5-10年,办公设备折旧年限由5-10年变更为5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行业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以公司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为基础,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折旧费7,568.13万元,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7,568.13万元,其中:部分机器设备本期将提足折旧,预计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6,842.41万元,该部分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对以后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估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特点、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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