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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证券代码:SZ000592)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关于平潭发展 ...... 2

一、基本信息 ...... 2

二、发展历程 ...... 2

三、经营范围 ...... 3

第二章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 4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 4

二、职工权益保护 ...... 5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6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 7

第三章 展望2024 ...... 8

前 言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平潭发展,证券代码:000592,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福建省政府直属中福集团全资公司,1993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78号》和《闽体改(1993)134号》文件批准设立,于1996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由新任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注入其优质林业资产,并于2008年4月14日顺利恢复上市。公司重组后成为一家以林木资源培育、加工、销售为基础,并积极发挥地区优势,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上市公司。公司始终认为:企业应该承担并履行好社会责任,为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员工、社会、自然的共同发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环保事业,促进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详细总结了2023年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从各个方面全面诠释了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本报告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了遵循信息披露完整性和连续性原则的要求,部分内容可能超出上述期间范围。本报告已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希望本报告能成为公司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的桥梁,成为投资者、员工、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司了解、认知的窗口,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使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得更好。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和提出有益的建议。

第一章 关于平潭发展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ongfu Straits (Pingta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股票简称:平潭发展股票代码:000592法定代表人:刘平山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大道中福广场四层

二、发展历程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福建省政府直属中福集团全资公司1993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78号》和《闽体改(1993)134号》文件批准设立,于1996 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2007-2008年的重大资产重组,由新任控股股东山田实业注入其优质林业资产,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复牌交易。

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正式被国家规划为未来的“两岸共同家园”,公司决策层放眼未来,积极主动分析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新一届管理团队的专业实力和区位资源优势,投身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2011年12月21日公司将注册地迁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参与平潭岛开发建设奠定基础,成为当时A股唯一一家注册在平潭的上市公司,并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总部企业的认定,可在规定时间内享受各类扶持政策优惠。2014年公司更名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平潭发展)。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用于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启动项目及平潭海峡医疗园区的建设项目(一期)。

公司在林木业务方面已基本形成“林板一体化”的发展产业链,具有互补优势。在种苗培育方面,公司已实现林业生产苗木的自给自足,并有部分外销,所育苗木具有良种壮苗优势,为公司木材资源培育奠定夯实的基础。此外,公司拥有四

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年产能可超50万立方米,其中包括领先业内水平的15万立方米连续压机超薄板生产线,以及年产能18万立方米迪芬巴赫连续压机中纤板生产线,产品厚度从1mm至40mm,幅面规格可按个性化定制生产,产品环保等级通过出口美国加州的CARB认证和出口美国的EPA认证。

公司积极适应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和行业发展形势,坚持贯彻稳步提升传统主营业务、优化整合产业结构、开拓发展新增长点的经营方针,在经济形势复杂、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保持公司传统主业林木业务的稳健经营,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进和创新、积极争取各项财政和税收补贴等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地缘和政策优势,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资源的整合和发展;整合公司资源,处置非主营项目及引进优秀合作方加快项目开发等方式,回笼现金,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积极寻求新兴产业并购标的,加快推动公司升级转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931,780,892元,总资产为4,125,422,172.03元。在福建省福州、漳州、龙岩、建瓯、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地拥有并表子公司31家。

三、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木材采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森林经营和管护;人工造林;森林改培;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规划设计管理;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木材加工;林业产品销售;木材收购;人造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和所有者,是企业生存的重要生命线,股东的关心与支持是公司得以快速发展的关键和动力。作为上市公司,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将规范运作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与根本,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总则,以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

平潭发展1993年设立时在当时证券市场发展不成熟历史背景下发行了4,100万社团法人股,发行价2.68元/股,是由16,000多实际出资自然人出资,挂靠在800多家法人股东名下持有。96、97年公司送配股后,这部分社团法人股总股数增至7,600万多股。为了解决历史遗留下来7,600万多股社团法人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问题,本公司自2008年完成重组实现恢复上市后积极向福建证监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深圳登记结算公司汇报相关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最终,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问题通过司法确权的方式得以明确,并于2009年6月份开始持续为上述社团法人股自然人股东办理限售股司法确权解限工作。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完成12,968位股东的股份解除限售工作,涉及127,050,724股份已实现流通。本公司始终对剩余的社团法人股给予关注,协助法人股股东办理确权流通工作,担负起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二)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与此同时,公司重视让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2023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全部提供了网络投票表决方式,极大地方便了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充分地保障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在2024年,公司将继续对所有召开的股东大会全面实施网络投票,让所有股东无障碍地行使表决权。

(三)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共披露56份公告。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动为广大投资者服务。

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将投资者关系管理视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并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在媒体跟踪、投资者问题释疑、机构调研等方面强化管理,及时掌握媒体对公司的评论、投资者关注公司的重点内容、机构对公司的评级。同时,公司还通过回复来电来函、接待投资者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等多种形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3年度公司总计接待41批次投资者,均为自然人咨询。2023年度公司积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的问题,总计答复80人次,答复率达到100%,使投资者更深入并更加及时地了解公司的发展。

(五)重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公司努力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与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因股东的利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决策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清理资产重组之前的历史不良债务,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

二、职工权益保护

本公司多年来严格遵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公司视人才为最宝贵资源,在人才吸引、使用、激励、培养、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探索。

(一)保障员工福利、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各项有关劳动用工和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公司员工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没有发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公司十分重视项目施工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装设了安全设施。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名职工代表监事,代表职工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上报职工代表大会征集的提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公司文化建设丰富多彩,集体凝聚力不断加强。公司均精心策划、组织年会活动,年会演出均由员工自编、自导、自演,激励了员工士气、深化了内部沟通;公司定期开展读书会以及传统节日欢庆活动,营造一家亲的企业文化氛围,让员工倍感温馨,在紧张工作之余,放松身心。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按照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法合规的交易原则,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公司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生产过程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期、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跟踪评价。长期共存、精诚合作、相互信任、共同成长是公司对待供应商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原则,公司尊重供应商的合理报价,以求得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多年来,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战略,目前公司的销售网络已经覆盖

福建、上海、浙江、江西、江苏、广东等省市。公司做到诚信经营、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在产品生产、研发、营销等诸多环节考虑客户的客观期望和需求。2023年,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作为林业和林产品加工业的上市公司,公司目前拥有经营林区近90万亩(含委托代管林地面积),在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降低环境噪音、美化环境等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公司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积极展开节电技术研究与改造,采取调整和优化工艺结构,促进重点能耗工段有所突破,加强加大清洁生产技术、节能产品的应用等有效措施,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在环保投资及技术开发、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降低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进行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面均符合国家标准,未出现重大环保事故。通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使企业步入了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高产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构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强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颗粒物 NOX SO2 非甲烷总烃 甲醛有组织 主排口高度56米,一般排口20米3东经117° 29′ 28.86″ 北纬24° 35′ 6.36″1.9 28 ND 4.04 0.47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1.82 15.6 ND 2.9 /151.74 47.25 47.25 116.64 /
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悬浮物 水体污染物悬浮物 总氮 总磷 氨氮 BOD5 COD PH排入园区污水管网1东经117° 29′ 28.86″北纬24° 35′ 6.36″20 10.1 0.03 0.029 1.2 10 7.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木业”)按照以下标准排污: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2—2018;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生活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2、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漳州中福木业于2023年10月20日取得全国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码:913506276740324471),有效期限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7年12月12日。

3、对污染物的处理

漳州中福木业生产排放污染物包括水和大气两类,废气治理设施有旋风分离器、水幕除尘、布袋除尘器,水处理设施有水处理站。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年度均正常运行。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漳州中福木业于2023年 7月25日修订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备案(版本号:

0707173205),2023年度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上报。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漳州中福木业新版环境应急预案于2023年5月22日经南靖生态环境局审查备案(备案号:350627-2023-006-M)。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经查询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漳州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3年下半年度漳州中福木业已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故上述环境保护相关情况及数据均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废水、废气等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减排。

第三章 展望2024

2023年度,公司在股东权益、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及社会关系事业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

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司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作一项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展望未来,公司将选择责任与担当,更多履行社会责任,为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多的贡献。

2024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保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祉,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和谐企业;将持续坚守公司安全红线,坚守企业安全责任,对员工、股东、社会以及全体利益相关者负责;将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继续支持社会公益,增加就业岗位,扶助弱势群体,倡导环保、节能减排,争做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公司与区域经济的和谐发展,合力创造更大可持续发展空间,为地区经济作出更加积极、重要的贡献。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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