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9-04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大通燃气 | 股票代码 | 00059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郑蜀闽 | 王清道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 |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 | ||
电话 | 028-68539558 | 028-68539558 | ||
电子信箱 | db_dtrq@163.com | wqd4891@sina.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4,149,280.11 | 306,361,095.71 | 2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647,664.00 | 9,625,597.54 | 41.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727,510.57 | 8,575,709.38 | 48.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4,208,463.34 | 27,663,004.93 | 95.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8 | 0.027 | 40.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8 | 0.027 | 40.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7% | 0.87% | 增加0.60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30,875,793.25 | 1,633,547,328.09 | 12.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35,858,687.91 | 922,211,023.91 | 1.4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34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63% | 109,839,200 | 质押 | 106,280,700 |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31% | 40,544,528 | 质押 | 40,340,000 | ||||
陈蓉章 | 境内自然人 | 3.17% | 11,361,920 | 质押 | 11,055,030 | ||||
李朝波 | 境内自然人 | 2.23% | 8,000,000 | 质押 | 8,000,000 | ||||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79% | 6,413,700 | ||||||
李可珍 | 境内自然人 | 1.60% | 5,742,952 | 质押 | 3,081,474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3% | 1,540,000 |
任吉军 | 境内自然人 | 0.27% | 980,000 | |||
刘颖梅 | 境内自然人 | 0.26% | 918,000 | |||
傅宝锐 | 境内自然人 | 0.25% | 885,5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 9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任吉军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0,000股;股东刘颖梅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918,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8年底,公司完成了控股权变更工作,迎来了新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未受到控股权变更的重大影响。2019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以成为一家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商为目标,以“做精做细城市燃气业务,做专做尖分布式能源业务,做大做强LNG业务,做实做优与控股股东的协同发展”为导向,推进三个业务板块的市场布局,并积极拓展华东市场。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在天津市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天津德龙燃气有限公司,积极开拓京津冀地区的业务;
2、完成了对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80%股权的收购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华东区域市场的业务;公司收购苏州天泓后增加了一定数量的终端客户资源;
3、亦庄太和桥能源站项目已经发电并向客户供应电和冷(热);
4、与阳新县住建局签订了阳新乡镇第一、二标段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协议,获得原经营区域外的14个乡镇的燃气特许经营权,覆盖整个阳新县,土地面积约2,800平方公里,大幅提高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经营区域;
5、顺利签订了上饶市高铁新区特许经营权协议,获得了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燃气特许经营权,进一步奠定了公司在上饶市天然气市场的龙头地位;
6、顺利推进智慧燃气系统建设,打造了一套符合各城市燃气公司生产实际的智慧燃气系统,实现业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和可视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强化风险管控、降低企业成本;
7、各子公司积极落实安全周活动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活动,使安全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1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78.82万元,增长25.39%;实现营业利润2,123.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6.97万元,增长40.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4.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2.21万元,增长41.7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1:
(1)公司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 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金融工具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2019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193,291.32 元(见下表)。
2018年12月31日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2019年1月1日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969,175.0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969,175.03 |
其他综合收益 | 1,193,291.32 | 未分配利润 | 1,193,291.32 |
会计政策变更2: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列明细。 |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上年同期发生额(即2018年1-6月)受影响科目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4,034,518.89 | 应收票据 | 26,656,557.37 |
应收账款 | 117,377,961.5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9,133,277.74 | 应付票据 | 0.00 |
应付账款 | 99,133,277.74 |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33,019.43 | 减: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019.43 |
加:营业外收入 | 1,416,349.32 | ||
加:其他收益 | 13,032.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03,317.00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2、本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华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华联华府金座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新创燃气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大连新纪元管道设备经销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德阳市旌能燃气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省德龙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原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德阳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北京睿恒百祥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大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保定大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绵阳睿思能源有限公司、上饶县大通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德龙燃气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市中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尼特右旗德龙燃气有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建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建坤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平庄工业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新增了上饶县大通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德龙燃气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市中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尼特右旗德龙燃气有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建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建坤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平庄工业天然气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变动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立国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