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理人以竞价方式处置部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4),管理人近期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约3.34亿股(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量为准)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进行处置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竞买人须以不低于1.45元/股(参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即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受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的价格竞买上述转增股票。如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45元/股,竞买底价按照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确定。
如按照上述价格无人参加竞买,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再次处置上述转增股票的公告,竞买底价可能低于上述底价,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转增股票处置的具体程序、条件等内容请各位投资人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公司将对本次转增股票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