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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3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5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星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科技”)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创造了由“卖轮胎”到“卖公里数”全新业务模式,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轮胎整体解决方案领导者。通过搭建“胎联网”体系,以智能化、数字化、线上平台为依托,帮助物流企业、车队等客户提升车辆运营管理效率、减少轮胎损耗、保障安全驾驶。“胎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检测”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低排放、数字化的里程服务,为客户提供轮胎的安全管理、省心、省事、省钱的综合解决方案。

为充分发挥星联科技客户资源优势,支持其对物流企业、车队等客户提供轮胎租赁服务,由合作方购买轮胎并租赁予星联科技。其中合作方之一为青岛金之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之桥”),青岛金之桥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猴轮胎有限公司采购双星轮胎,再将轮胎租赁给星联科技,以支持星联科技“卖公里数”全新业务模式的推广。根据上述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最终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3%,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发生额度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青岛金之桥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轮胎产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不超过7,500万元208万元0
青岛金之桥租赁轮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不超过7,500万元9万元0
小计不超过15,000万元217万元0

3、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方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伊克斯达加工生产机械设备或备件、出售废旧轮胎23805万元28000万元100%14.98%详见2019年4月29日、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024《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56《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的公告》
锦湖轮胎株式会社(含子公司)出售商品6448万元18000万元100%64.18%详见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024《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房屋租赁752万元1200万元100%37.33%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2019年度与锦湖轮胎(含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因为项目在洽谈、签约以及后期样胎在当地测试均需要花费时间,导致实际与预计有所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该类关联交易因为在洽谈、签约以及后期样胎在当地测试均需要花费时间,导致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正常经营活动现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青岛金之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07月22日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21号院内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776830757D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销售:钢铁、铁矿石、煤炭、铬矿石、锰矿石、矾矿石、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电设备、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润滑油、[五金化工、沥青、燃料油](不含危险品),钢结构工程(凭资质经营),修理:船体结构及船舶舾装件,船舶主、辅柴油机、锅炉、管系、泵及甲板机械,船舶电气设备(凭认可证书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商务信息咨询;批发零售金银制品(仅限现货交易);金银制品加工(不得在此住所加工)。轮胎租赁,销售(含网上销售):轮辋、轮胎、汽车配件;汽车配件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岛金之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682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114.3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38.6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086.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青岛金之桥及其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鉴于本次交易的对象青岛金之桥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万元,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星联科技主要从事“卖公里数”全新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轮胎租赁服务,承接轮胎服务综合需求,并开发了大量物流公司、大企业、车队等重点客户。鉴于星

联科技成立时间短,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引入外部的资金支持。本次拟通过青岛金之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青岛星猴轮胎有限公司采购双星系列轮胎,并租赁给星联科技,由星联科技为客户提供轮胎一站式服务,可以利用关联方的资金优势满足星联科技短期现金流需求,支持和实现星联科技的轮胎租赁全新服务模式落地。在市场公允定价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公司轮胎产品销售予青岛金之桥后再由金之桥租赁给星联科技,因此产生的收入将不计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星联科技对其客户租赁而产生的租赁收入将计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本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是根据星联科技实际业务做出的,可以利用关联方的资金优势满足星联科技短期现金流需求,支持和实现星联科技的轮胎租赁全新服务模式落地,对支持星联科技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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