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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存在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外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概述

本次公司(含子公司)拟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需经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业务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限

此次开展的业务总额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方

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财务平台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汇同相关金融机构评估已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2、公司应跟踪分析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风险指标,针对各类金融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制定止损方案,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3、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4、控股子公司应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并向公司报告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本期金融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等。同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及操作程序、职责分工及日常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锁定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防范出口业务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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