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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4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5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向不超过273名激励对象授予4,11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4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董事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4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与行权数额进行审查确认,并由公司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公司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与激励对象行权相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等事宜;

(9)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0)授权公司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4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计提坏账准备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值为人民币65,582,908.60元、净值为352,670.93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2、3、

4、6项议案及《关于补充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一同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通知董事会将根据情形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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