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贷款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及抵押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轮胎”)拟向中国银行十堰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十堰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东风轮胎以其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西城大道的32063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为上述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本次贷款及抵押担保为非关联交易。
二、本次资产抵押借款人基本情况
1、资产抵押借款人名称: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4月18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66号
4、法定代表人:周士峰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轮胎、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及循环利用技术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东风轮胎6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持有东风轮胎40%的股权,东风轮胎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风轮胎资产总额为150,086.67万元,负债总额为136,734.22万元,净资产为13,352.4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120.13万元,利润总额4,790.78万元,净利润为4,045.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东风轮胎截至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资产一: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面积(m?)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9619号 | 99,083.00 |
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1029号 | 221,553.00 | |
合计 | 320,636.00 |
抵押资产二:
权利人 | 坐落 | 楼栋 | 用途 | 实际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 | 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66号 | 1-18幢 | 工业 | 生产经营 | 钢、钢混 | 176,861.8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账面价值合计30832.86万元,其中:(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账面价值7632.78万元;(2)18幢建筑物的账面价值23200.08万元。抵押资产(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合计约40002.00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东风轮胎本次申请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不仅可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还有利于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