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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权锡鉴)

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各项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6600

本人出席的6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所投表决票均为同意。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因疫情防控要求,本人未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本人出席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1、2021年2月26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0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3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8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7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都严格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

四、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五、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事项

本年度本人的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依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履行义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权锡鉴)

2022年4月27日

(曲晓辉)

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各项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6600

本人出席的6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所投表决票均为同意。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因疫情防控要求,本人未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出席股东大会1次。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1、2021年2月26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0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3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8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7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都严格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每次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五、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事项

本年度本人的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依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履行义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曲晓辉)

2022年4月27日

(谷克鉴)

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各项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6600

本人出席的6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所投表决票均为同意。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因疫情防控要求,本人未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1、2021年2月26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0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3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8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7日,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都严格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帮助董事会作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

四、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五、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事项

本年度本人的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依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履行义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谷克鉴)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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