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陈来泉、陈琳、肖南贵、陈东佳、胡启金、朱运绍,独立董事苏运法、张立彦、陈燕。
(四)会议由董事长陈来泉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来泉、陈琳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