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张连起董事委托张根度董事、李惠波董事委托吕强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王志华先生、总经理吕强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孙晔先生和公司财务部经理张斌先生对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07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章公司简介
一、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金马集团
英文名称:GUANGDONG GOLDEN HORSE TOURISM GROUP STOCK CO.,LTD
英文简称:Golden Horse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华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广洲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张斌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旅游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0768)2268969;2262628
传真电话:(0768)2297613
电子信箱:lnkk@luneng.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永护路口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旅游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521011
公司证券部电子信箱:lnkk@luneng.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 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股票代码:000602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登记日期:1993年4月8日
地 点:广东省潮州市永护路口
变更注册日期、地点:
日 期:2005年7月25日
地 点:广东潮州市永护路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51001000880
3.企业税务登记号码:
国 税:445101282277349
地 税:445101282277349
4.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山东省临沂市新华路65号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
2007年 2006年 年增减 2005年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953,262,904.00 241,372,816.72 248,054,557.02 284.30% 244,781,974.08 246,325,993.01
利润总额 122,414,940.08 135,132,898.69 139,151,223.74 -12.03% 130,023,619.77 132,608,30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
45,596,492.92 52,408,689.05 55,030,177.22 -17.14% 50,189,013.60 51,203,267.8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46,355,899.82 51,496,117.97 54,464,421.15 -14.89% 50,850,992.23 51,865,246.5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79,892,948.02 104,145,750.37 107,382,329.40 -25.60% 138,962,047.57 140,188,358.17
现金流量净额
本年末比
2007年末 2006年末 上年末增 2005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190,363,302.41 649,660,040.28 1,011,789,175.84 116.48% 562,549,561.10 547,792,651.81
所有者权益(或股
367,812,357.86 572,380,880.41 435,075,864.94 -15.46% 483,215,416.91 471,259,235.20
东权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
-2,364,403.43
的损益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000,000.00
3、除上述各项之外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06,426.91
4、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450,253.13
5、非经常性损益由少数股东享有部分 261,1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