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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11-08-30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 
        公司董事长王志华先生、总经理綦守荣先生、财务总监周庆安先生、财务部经理杨林女士对本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GOLDEN HORSE TOURISM GROUP STOCK CO.,LTD 
    英文简称:Golden Horse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华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广洲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姜周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旅游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0768)2268969 
        传真电话:(0768)2297613 
        电子信箱:lnkk@luneng.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永护路口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旅游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521011 
    公司证券部电子信箱:lnkk@luneng.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金马   股票代码:000602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登记日期:1993年4月8日 
    地    点:广东省潮州市永护路口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5100000025888 
    税务登记号码: 
    国   税:445101282277349 
    地   税:445101282277349 
    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调整后)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上年度期末(调整前) 
    总资产(元)                                          856,495,333.63    2,019,894,140.98      -57.60%                           2,019,894,14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11,200,740.09    374,411,393.98        36.53%                            374,411,393.98 
    股本(股)                                            150,750,000.00    150,750,000.00        0.00%                             150,75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39              2.48                  36.69%                            2.48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调整后)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调整前) 
    营业总收入(元)                                      455,017,925.65    543,066,483.22        -16.21%                           543,066,483.22 
    营业利润(元)                                        -38,902,702.88    -101,138,791.95       61.54%                            -101,138,791.95 
    利润总额(元)                                        -34,418,855.62    -97,899,903.36        64.84%                            -97,899,90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98,891.28     -35,990,627.44        85.00%                            -130,355,56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8,900,719.37    -29,135,446.49        35.13%                            -133,122,265.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24                 83.33%                            -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24                 83.33%                            -0.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            -9.39%                7.94%                             -39.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8%            -10.15%               4.97%                             -40.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909,774.08    -38,049,695.95        13.51%                            -38,049,695.9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2             -0.25                 12.00%                            -0.25 
    注1:2010年7月14日,财政部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其中第六条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根据该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眉山启明星铝业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超额亏损按40%比例承担,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已对2010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规定对2010年年度数据没有影响,对2010年1-6月报表中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有影响,其他数据无影响。 
    2、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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