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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盛达资源证券代码:000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小荣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2:赵满堂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3(一致行动人):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信息披露义务人4(一致行动人):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信息披露义务人5(一致行动人):赵庆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盛达资源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盛达集团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河华冠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小荣、赵满堂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
本报告书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位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王小荣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赵满堂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8年01月23日
经营期限1998年01月23日至2025年01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201843W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及批发零售(不含特定品种);黄金、白银的零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动产和不动产租赁业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电话0931-8869929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000.0065.00%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15,000.0015.00%
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10,000.0010.00%
赵海峰10,000.0010.00%
合计100,000.00100.00%

3、盛达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赵海峰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北京
赵满堂董事中国兰州
赵庆董事中国北京
李成董事中国兰州
杜志强董事中国兰州
张凤良监事会主席中国兰州
王军保监事中国兰州
刘侠平监事中国兰州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
法定代表人马江河
注册资本1559.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5年03月30日
经营期限2003年03月25日至2023年03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746871582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经营范围铜、铅、锌、银、金及其伴生多金属矿产的勘探和开发,并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禁止类项目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
电话010-56933899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5.07259.34%
美国银龙资源公司554.59435.57%
河北华勘地质勘查有限公司72.004.62%
河北华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5.6540.36%
史忠梅0.480.03%
雷定榆0.480.03%
周琳0.240.02%
张洪良0.240.02%
杨文0.240.02%
合计1559.00100.00%

3、三河华冠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马江河董事长中国北京
陈文远副董事长加拿大加拿大加拿大
赵满堂董事中国兰州
高国栋董事中国北京
唐海军董事中国天津
MARC HAZOUT董事加拿大加拿大加拿大
庄海潮董事中国赤峰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姓名:赵庆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赵满堂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盛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赵庆系赵满堂之子,赵满堂与赵庆通过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股东三河华冠;同时,根据2018年7月证监会对盛达集团等的处罚决定,上市公司将股东王小荣作为盛达集团和赵满堂的一致

行动人进行披露。盛达集团、三河华冠、赵庆、王小荣与赵满堂均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于2018年8月3日出具《一致行动人确认与承诺函》: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全体一致行动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将在行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表决权时与赵满堂保持一致,并且在行使股东权利的其他方面也与赵满堂采取一致行动,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不可撤销。三河华冠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盛达集团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59.34%

59.34%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盛达华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盛达华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70%

70%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0%

30%

河北华冠科技产业园有

限公司

河北华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河北华勘地质勘查有限公司雷定榆等5名自然人
35.57%0.36%4.62%0.12%
70%30%

赵庆

70.73%

70.73%29.27%
赵满堂颉光照

美国银龙资源公司有限公司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盛达资源外,赵满堂实际控制的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上市公司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95.SZ)19.90%的股份权益。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小荣、赵满堂是基于自身资金安排的需要,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满堂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小荣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799,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批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变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小荣持有公司2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赵满堂持有公司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5%。王小荣、赵满堂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55,395,969股,占公司总股本51.51%。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小荣持有公司6,3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赵满堂持有公司50,7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王小荣、赵满堂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20,897,569股,占公司总股本46.5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赵满堂。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变动日期变动方式变动方向变动均价 (元/股)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赵满堂2019年9月3日大宗交易减持15.3610,940,0001.59%
2019年9月4日大宗交易减持15.711,560,0000.23%
2019年12月11日集中竞价减持13.164,625,0000.67%
2019年12月11日集中竞价增持13.1660,3000.01%
2019年12月18日集中竞价减持13.722,000,0000.29%
2019年12月19日集中竞价减持13.67200,0000.03%
王小荣2020年5月18日大宗交易减持13.056,100,0000.88%
2020年5月18日集中竞价减持13.354,627,1000.67%
2020年5月19日集中竞价减持12.94943,5000.14%
2020年5月20日集中竞价减持12.91716,8000.10%
2020年6月1日集中竞价减持13.07649,9000.09%
2020年6月1日大宗交易减持12.912,196,4000.32%

注:2019年12月11日,由于经办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赵满堂在减持过程中误买入60,300股公司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小荣21,600,0003.13%6,366,3000.92%
赵满堂70,000,00010.15%50,735,3007.35%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939,59631.30%215,939,59631.30%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28,585,7234.14%28,585,7234.14%
赵庆19,270,6502.79%19,270,6502.79%
合计持有股份355,395,96951.51%320,897,56946.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4,971,10144.20%270,472,70139.20%
有限售条件股份50,424,8687.31%50,424,8687.3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0,897,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1%;其中被质押股份合计282,356,24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7.99%,占公司总股本的40.92%,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质押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小荣6,366,30000.00%0.00%
赵满堂50,735,30047,500,00093.62%6.88%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939,596215,585,59699.84%31.25%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28,585,72300.00%0.00%
赵庆19,270,65019,270,650100.00%2.79%
合计320,897,569282,356,24687.99%40.92%

四、其他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30日、2016年7月29日和2018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王小荣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赵满堂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海峰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4(盖章):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马江河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5(签字):赵庆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
股票简称盛达资源股票代码000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姓名王小荣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姓名赵满堂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3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4名称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4注册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5姓名赵庆信息披露义务人5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 赵满堂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股数量:21,600,000股 持股比例: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股数量:70,000,000股 持股比例:1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3持股数量:215,939,596股 持股比例:31.30% 信息披露义务人4持股数量:28,585,723股 持股比例:4.14% 信息披露义务人5持股数量:19,270,650股 持股比例: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盛达资源股份355,395,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股数量:6,366,300股 持股比例: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股数量:50,735,300股 持股比例:7.35% 信息披露义务人3持股数量:215,939,596股 持股比例:31.30% 信息披露义务人4持股数量:28,585,723股 持股比例:4.14% 信息披露义务人5持股数量:19,270,650股 持股比例:2.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盛达资源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如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34,498,400股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数量:320,897,56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6.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王小荣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赵满堂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海峰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盖章):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马江河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5(签字):赵庆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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