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周磊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请熊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请常立铭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请张志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我们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研究了有关议案资料,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96条和第12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因此,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刘平春、韩传模、韩美云
二○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