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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5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9-34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资产安全、
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
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
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每年度委托
理财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
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利用公司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长安宁玉龙置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
同》,认购金额 3,000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名称:长安宁玉龙置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2、中信登产品编码:ZXD31C201908010027269。
    3、规模:信托计划规模不低于 100 万元,不高于 120,000 万
元。 我公司本次认购 3,000 万元。
    4、受益人: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5、信托成立及生效:信托计划可分期发行,第一期信托单位募
集规模达到最低募集资金额时,信托计划成立。
    6、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15 层
    邮编:710075
    电话:029-87990899
    传真:029-87990878
    7、预期年化收益率:8.8%。
    8、存续期:信托期限 12 个月。
    9、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1) 受托人将加入信托计划的本合同项下的认购资金和本信托计
划项下的其他委托人的认购资金集合起来,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
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集中管理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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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受让其
持有的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和向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武汉玉龙置业有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信托
期限内,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
约定回购受托人持有的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湖北恒
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收
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回购受托人持有的武汉玉龙置业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收益权。
  (3)信托期限内,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拆放、国债、
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及受托人发行的其他信托产品。
    二、风险提示
    1、法律政策与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相关法律
法规的调整以及经济周期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
响。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以及销售去化进度放缓等市场因素变
化,影响项目销售去化而产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
    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本息偿还义务,将对信托
利益的实现产生较大影响。
    3、流动性风险
    信托期限内,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本息偿还义务,受托人
                                                                3
行使权利、处置抵质押物等需要一定时间,可能无法及时向受益人分
配信托利益以及由于交易对手经营扩张而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4、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以及受托人无法有效监
控的交易主体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影响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
中对相关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5、担保物价值波动风险
    信托期限内,抵押物价值受各种因素影响可能减少,一旦需要通
过处置抵押物来实现信托利益,可能出现处置价值不足清偿债务本息
的风险,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6、销售去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债务人拟以项目销售款作为偿还债务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若项
目销售去化不达预期,可能会影响债权的实现,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
实现。
    7、股权处置风险
    信托到期时,受托人所持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价值受
到各种因素影响可能减少,且转让股权存在一定的操作、税务等风险,
同时亦存在受托人无法找到适宜的受让人转让股权的风险,因此可能
无法及时或不能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8、抵押物处置风险
    本信托计划项下一旦需要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实现信托利益,可能
面临抵押物价值减少、处置程序繁琐、处置期长、无法处置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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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风险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根据信托计划实际运行情况,信托计划可能
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因此可能委托人/受益人仅能获取与信托计划
实际存续天数相对应的信托利益。
   10、资金挪用风险
   存在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事先约定将信托资
金用于约定用途,从而可能会对信托利益实现产生的影响。
   11、股权投资风险
   受托人将委托人交付的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向受让湖北恒泰天纵
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 34%股权。由于房地
产市场波动、不景气将可能影响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的销售进
度以及销售价格,因此可能影响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价
值,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12、操作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信息科技
系统、外部事件发生,以及资金多次划转等所引起的操作风险,从而
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13、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直接或间接因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延迟或
未能履行义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
风险。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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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受益人的最低收益。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抵押人与受托人签署《抵押合同》,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抵押
给受托人,为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
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
    2、质押人与受托人签署《质押合同》,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质押
给受托人,为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
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
    3、保证人与受托人签署《保证合同》,为湖北恒泰天纵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和武汉天纵湖韵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4、账户监管:受托人与资金监管银行、融资人签订《账户监管
协议》,融资人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监管融资人按
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
    5、为保证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股权转让及回购合
同》项下股权回购义务,湖北恒泰天纵置业有限公司将该标的股权转
让价款壹仟柒佰万元作为保证金缴纳至其监管账户,直至湖北恒泰天
纵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完毕股权回购义务并支付全部股权回购价款后,
方可从监管户转至其指定账户。
    6、《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支付协议 1》、《股权收益权转让及
回购合同》、《支付协议 2》及上述担保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赋予合同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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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信托计划期限内,融资人未根据《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
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规定支付标的股权、标的股权收益权回购
价款的,受托人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措施:
    (1)要求融资人支付标的股权收益权回购价款、标的股权回购
价款,并根据《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2)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依据《质押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处置质押物;
    (4)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处置抵押物;
    (5)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收益权;
    8.公司委托理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
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 13,000 万元(含本次购买的 3,000 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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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长安宁玉龙置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
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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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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