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
(后附签字页)
2020年8月26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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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秦高梧 孔祥舵 刘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