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9-031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油资本 | 股票代码 | 00061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华 | 王云岗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
电话 | 010-89025678 | 010-89025597 |
电子信箱 | zyzb@cnpc.com.cn | wangyungang@cnpc.com.cn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6,345,767,005.29 | 16,429,109,138.86 | -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81,647,089.69 | 4,070,515,755.34 | 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42,533,658.39 | 4,042,893,997.08 | -0.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24,609,102.61 | -40,733,882,397.35 | 107.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5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5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7% | 5.54%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18,256,338,958.88 | 891,405,915,264.89 | 3.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0,057,276,481.40 | 77,380,068,019.26 | 3.46%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26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7.35% | 6,984,885,466 | 6,984,885,466 | ||||
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 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10% | 189,639,222 | 189,639,222 | ||||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5% | 175,763,182 | 175,763,182 |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5% | 175,763,182 | 175,763,182 |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5% | 175,763,182 | 175,763,182 | ||||
中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5% | 175,763,182 | 175,763,182 | ||||
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5% | 175,763,182 | 175,763,182 | ||||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95% | 175,763,182 | 175,763,182 | ||||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1% | 172,523,520 | 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招财鸿道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7% | 87,881,593 | 87,881,59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中石油集团系济柴动力的控股股东,同时直接持有海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海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峡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海峡能源有限公司为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7%股权,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济柴动力、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与中石油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为中石油集团企业年金计划,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中石油集团企业年金计划与中石油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石油集团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陆立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20,035股。 |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 简称 | 债券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 19昆仑01 | 112940 | 2019年 7月25日、 2019年 7月26日、 2019年 7月29日 | 2022年 7月29日 | 420,000 | 3.55% | 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 |
公司债券上市或 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19昆仑01”尚未到达付息日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74.41% | 83.45% | -9.03% |
资产负债率 | 83.92% | 84.04% | -0.12% |
速动比率 | 74.40% | 83.44% | -9.03%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226.70 | 494.24 | -54.13%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上半年,国际上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地缘政治风险频发,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长和宏观运行总体平稳,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力度空前,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尚需得到进一步改善。从金融行业看,金融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防风险、补短板仍是金融监管重点,严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实体经济下行压力传导至金融行业,金融开放加剧行业竞争,公司面临较大挑战。2019年5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机构从股权与公司治理、宏观政策执行、信贷管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风险、重点风险处置等五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非银行领域各类机构按照相关要点开展整治工作。2019年上半年,地方政府融资、房地产融资、票据套利成为监管重点。受上述因素影响,中油资本
及所属金融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政策、合规和经营形势。公司作为受“一委一行两会”监管、自我约束严格、坚持合规稳健发展的央企金融上市公司,在国家推动金融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背景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全面深化产融结合、融融协同,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加严控风险,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1、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公司积极克服宏观环境以及金融行业严峻形势和不利影响,营业总收入保持稳健水平,发展质量持续优化。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中油资本资产总额9,182.6亿元,较年初增长3.0%;实现营业总收入163.5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利润总额94.5亿元,同比增长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8亿元,同比增长0.3%。
2、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公司持续推进金融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下发《2019年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计划》,确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召开2次专项协调会,督促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落实实施。通过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使薪酬总量继续保持与效益同步增长,有效激发员工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和工作干劲;持续坚持全面对标,创新预算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和管理效率水平提升,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3、深入开展产融结合融融协同。公司在实现产融结合区域协调机制中石油集团全覆盖的前提下,全面深化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全覆盖工作。在原有出台融融协同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细化、量化产融结合、融融协同相关考核指标,并探索建立健全有关激励方式。2019年上半年,公司召开金融企业产融结合工作研讨会、产融结合月度例会以及融融协同交流会,积极为产融结合创造业务机会。
4、有效扩展低成本融资渠道。为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更好地促进资金融通,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进产融结合,支持金融企业发展,中油资本把握住目前市场较宽松的利率环境,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及中油资本有
限合计获得19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成功发行42亿元公司债券,创下2019年以来3年期公司债券单次发行规模最大、同规模利率水平最低的纪录。同时,昆仑金融租赁抓住有利市场时机,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融资25亿元。
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及所属金融企业丰富风险合规工作沟通报告内容形式,加强共享交流,着力提高风险应对的协同作用。推进基础管理建设,以制度、内控流程、岗位责任制等为主线,进一步夯实规范管理基础,提升执行力。突出做好重大项目风险管控,强化风险排查和监测,防范重大项目风险;加强舆情监测,紧盯市场变化,切实防范市场波动风险,维护了资产质量稳定。加强对监管新规的研究,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和业务流程,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6、信息化建设开创新局面。在所属金融企业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转效率前提下,2019年上半年,中油资本完成对所属金融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摸底和同业调研交流后,启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公司层面信息化发展规划,强化数据开发利用,按照依法合规和有效隔离风险的原则,推动各金融企业业务、渠道、客户等资源互联互通,促进资源共享和利用,科技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本集团管理层以2019年1月1日既存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与2018年12月31日相比,合并总资产减少141,235,748.18元,合并净资产减少319,060,481.8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80,691,321.13元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38,369,160.70元。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除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收入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外,本集团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应收利息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并于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报表科目列示。另外,本集团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产生的利息也包含在相应的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该财务报表列报变化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本集团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
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 ||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本集团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
公司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无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