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单位下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2号)及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宝政发〔2019〕3号)文件精神,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鸡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海螺”)积极申请稳岗补贴。2019年12月30日,宝鸡海螺收到宝鸡市岐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稳岗补贴款135.86万元。该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公司2019年度“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税前利润
135.86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