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4)。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