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成立吉林敖东创新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药物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成立后,创新药物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0.00%。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药研发工作,完善公司研发布局,扩大公司产品研发管线,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注册成立吉林敖东创新药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创新药物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0.00%。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表决情况
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创新药物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创新药物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为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后,创新药物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围绕新药研发及生产,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投资完成后,创新药物公司控制图如下: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充分发挥自有资金较为充沛的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优秀人才、建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新药创新的质量和层次,力争走出一条可持续、高水平的创新发展之路,使产品创新真正成为企业稳定发展的动力源泉。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医药行业产品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研发到上市需要耗费较为漫长的时间,期间发生的决策偏差、技术失误都将影响创新结果,因此新药研发存在进度不及预期和研发失败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角度做出的决策,但拟投资成立的公司仍然存在所处医药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经营能力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100.0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创新药物科技有限公司